歲時節日
常熟舊時形成習俗的傳統節日主要有:
春節農歷正月初一日,新年伊始,自此五天內均有約定俗成的節日活動,叫過新年。
年初一,家家戶戶帖春聯,男女老幼穿新衣,象征萬象更新。凌晨須燃放爆竹,叫“開門炮仗”。小輩要向長輩“拜年”,親友見面,要互道“恭禧”。早餐吃糕團湯、團圓面或餛飩,以取“高升”、“團圓”和“兜財”的吉利。入夜,各家提早就寢(稱“關日頭困”)。是日,舉凡起居飲食,都用吉祥詞語,讀書人家則在紅紙條上書寫“歲朝執筆諸事大吉”、“元旦書紅萬事亨通”等吉利話。全天不借火、不汲水、不掃地。商店休業。街上多設攤出售年畫和兒童玩具。城區北大街經及大田岸、石梅場上有跑馬戲、變戲法、套泥人等游樂活動。
初二,各家開始走親戚,拜年賀喜,俗稱“跑親眷”,彼此應酬。
初三,稱“小年”,吃“百歲圓”。農民則把節日里積存的垃圾,倒在田角上,稱“滑田財”。
初五,傳為“路頭(財神)生日”。自初四深夜起,家家戶戶先焚香點獨,迎接財神。至初五日,吃“兜財餛飩”,商家舉行“接財神”祭儀后。在店內吃“路頭酒”,祈求財源茂盛,生意興隆。但商店老板往往就在此時,宣布店員去留,弄得幾人歡樂幾人愁。
節日中泡茶,多放一枚青橄欖,以橄欖擬金元寶,稱“元寶茶”,預祝進寶發財。
元宵農歷正月十五日,為“上元”。上元之夜,叫“元夜”,也叫“無宵”。是日,各家吃元宵(湯圓)。入夜,大街小巷,燃放鞭炮焰火。家家戶戶,焚香點燭,陳設供品,迎接“灶神”(臘月廿四送“灶神”)。城鄉各地還舉行燈市,兒童牽兔子玩樂。
清明民間有“上墳”、“掃墓”、“踏青”的習俗。一般人家,先在家祭祀祖先,俗稱“過節”。然后,舉家攜帶酒肴、錠帛、紙錢,前往祖墳祭掃(上墳)。春光明媚,虞山山麓,游人“踏青”,絡繹不絕。是日,家家做“青團”當點心。
上巳農歷三月初三日,稱“上巳”節,傳為真武誕辰。虞山祖師廟(供真武)香火鼎盛,善男信女成群結隊,登山燒香“報娘恩”完愿。是日,西門外山麓和城市鬧市,游客如云,茶樓酒肆,座無虛席。官紳豪富人家,還攜眷約友,乘畫舫,設華筵,去西門外尚湖中,飲酒作樂。也有游客合雇小船,蕩漾湖上,稱“搖出水”。
立夏是日,一般人家有吃草頭(苜蓿)攤面衣和咸鴨蛋之習,并有“稱人”(稱體重)習俗,祈求在夏季無災無難,不減體重。
端午農歷五月初五日,為“端午”節,又稱“端陽”。是日,各家門上縣掛艾、蒲、蒜,有的帖神符,掛鐘馗像,以示“辟邪”、“驅鬼”。室內用蒼術、白芷等藥物煙熏,驅逐蟲蛇。飲雄黃酒。給小孩穿“五毒”衣,并用雄黃涂抹小孩耳、鼻,于額部書“王”字。婦女用彩綢絲絨制成粽子、老虎等形狀的“香囊”掛在小孩肩頭或胸前,以祛惡邪、避百毒,并有吃粽子、賽龍舟的習慣,傳說為紀念愛國詩人屈原。
夏至是日,有吃夏至粥之習俗。粥以糯米摻小麥、赤豆、蠶豆、玉米、紅棗、糖等煮成。
七夕農歷七月初七日,相傳是夕為牛郎織女在“鵲橋”相會之期。是夕,婦女以瓜果、香燭供奉,并盛清水一碗將針投入,向織女星乞求智巧,謂“乞巧”。是日,人家多以面粉、芝麻制成油炸食品,謂“巧果”,分食家人,并饋送親友。
中元農歷七月十五日,為“中元”節,俗稱“鬼節”。是日,城鄉人民祭祀祖先,稱“過七月半”。道士于節日夜在虞城南門外壇上“放焰口”,誦經施食,超度亡魂,稱“中元普渡”。還有舉行盂蘭盆會,以大籃貯百味,供奉諸佛。
中秋農歷八月十五日,為“中秋”節。是日,仕女出游,名為“踏八步”,以社疾;走三橋,謂之“過運”。家家吃月餅、鮮藕、糖燒芋艿。入夜,各戶庭中供“香斗”、月餅、瓜果,齋奉月宮。有些“香斗”扎成樓臺亭閣,爭奇斗勝。
重陽農歷九月初九日,為重陽節,又名“重九”。是日,吃重陽糕,飲菊花菊。市上出售的“重陽糕”上插有五彩小紙旗。傳有登高“避禍”之說,城區人民多登虞山,兼賞秋色。
冬至家家要祭祖,邀親友吃“冬至夜飯”,俗有“冬至大于年”之說。
除夕農歷一年最末的一天,稱“除夕”,也稱“大年夜”。是夕,各家祭祀祖先,稱“接真”。合家團聚,圍坐一席,吃“年夜飯”。“年夜飯”的質量。貧富懸殊。貧民但求一飽,略有葷腥已足。富有人家,席上陳設冷盤、點心、水果外,必備“四帽子一傘”(即四熱炒一暖鍋)的豐盛菜肴。另備一碗青菜,稱“長庚菜”,以祈延年益壽;一碗黃豆芽,稱“如意菜”,象征稱心如意。年夜飯要特意多備使之有余,飯中要放黃豆及荸薺若干。飯后,長輩持“壓歲盤”給兒孫,內裝茶食、糖果,并有紅紙袋,袋中貯錢幣,稱“壓歲錢”。室內放一盆炭火,稱“旺盆”,取“興旺”之意。堂上點“守歲燭”。半夜不寢,稱“守歲”。是夜,各店鋪遣人手持燈籠向債戶收債,貧苦人家則躲外方,須至凌晨始能回家。深夜,各家就寢前,多鳴放鞭炮,稱“關門炮仗”。此外還有如下習俗:以蠶豆升許,入鍋爆炒,“畢剝”有聲,稱“炒發祿”;將連根青蔥和瘦長木炭用紅紙封束,倚門樞間,稱“撐門炭”;取腳爐蓋裝石灰,篩于戶外階前,累累如串月,稱“印宅基”;以冬青、柏枝集束,懸掛大門楣上,以祈吉祥。
新中國成立后,移風易俗,舊時節日有的已漸廢止,有的保留傳統,革除了其中封建迷信等不健康的色彩,賦予了新的內容。“除夕”和“春節”相連,仍是全民性的傳統節日。除夕之日,家家戶戶大搞衛生,合家團聚吃“年夜飯”。春節期間,國家規定放假三天,各單位舉行各種團拜會、座談會、聯歡會、送春聯等豐富多彩的節日活動。機關、團體、工廠、鄉村、學校開展擁軍優屬活動,慰問烈、軍屬和孤寡老人。“清明”節,人們祭掃祖塋,并開展祭掃烈士陵墓等活動,緬懷先烈,向青少年進行革命傳統教育。“端午”節,除保留了吃粽子的習俗外,每年都大搞愛國衛生運動,除害滅病。八月十五中秋佳節,花好月圓,金桂飄香,民間仍有吃月餅和糖燒芋艿,以及賞花、賞月的習慣,并逐漸流行賞月晚會等活動,主題多為“團圓”和“思親”。九月初九日“重九登高”則逐漸演變為老年強身和中小學生結合體育鍛煉的秋游登山活動。
新中國成立后,國家經公元紀年,先后明文規定了以下新的節日和紀念日:
1月1日為元旦,
3月8日為國際勞動婦女節,
3月12日為植樹節,
5月1日為國際勞動節,
5月4日為青年節,
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
7月1日為中國共產黨誕生紀念日,
8月1日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節,
9月10日為教師節,
10月1日為國慶節。
每年逢這些節日,城鄉人民和黨政軍各機關、學校與企事業單位,都根據節日內容,結合實際,舉行多種形式的慶祝紀念活動及各種文藝體育活動,并結合形勢任務,舉行革命傳統報告會,建設祖國振興中華的報告會等,活動內容豐富多彩,與傳統節日相交織,形成了繼往開來的新習俗和新風尚。
婚喪喜慶
一、婚嫁
舊社會男婚女嫁是“交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辦式婚姻,具有封建的宗法觀念和迷信色彩,禮俗繁瑣。一般須經過央媒、訂婚、結婚(做親)等過程。
央媒、訂婚,即由雙方家長為子女選擇門當戶對、年齡相近的對象,央媒作伐。先由媒人持女方庚帖(按天干地支記載生辰八字)送往男家,男方請算命先生“合肖”,得“吉”即通知對方訂婚。訂婚又稱“文定”、“定親”。男家擇定吉日,備大紅“求”字帖,附首飾、衣物送往女家,稱“行盤”。女家收帖受禮,稱“納采”,即備大紅“允”字帖和“年庚帖”交來人歸報男家。此后,男家再擇定吉日,備聘禮、聘帖送往女家,稱“行聘”。聘禮的多寡,貧富懸殊。為予女治婚,豪門富戶,競尚擺闊,清貧人家,也有因之而變賣家產或借巨債的。
結婚,俗稱“做親”。男方擇期,遣媒征得女方同意,俗稱“道日”,也稱“請期”、“請庚”。結婚期間,男女兩家張燈結彩,宴請親友,有前三朝、后三朝之習。婚日前一天女方把妝奩送到男家。當晚,新房鋪床,并請父母在學堂、蔭下多子者睡一宵,稱“暖床”。婚日,男方發轎(低鄉以快船前往)迎親,鼓樂前導;女家以蓮心羹、粉團子款待新婿,稱“三道茶”。茶后告辭回家,等候新娘“于歸”。新娘盛裝上轎,面覆紅巾,母女必哭泣以示惜別,并由兄長、弟弟或舅父抱新娘入轎。花轎臨門,鞭炮、鼓樂聲起,喜娘攙扶新娘下轎,踏紅氈步入花堂,新娘立左,新郎立右,由小唱贊禮,雙方對長輩行跪拜禮,拜天地、拜翁姑、拜伯、叔、舅,最后夫妻交拜,稱“拜堂”。然后由鼓樂、雙燭前導,新郎新娘各握紅綠綢之一端牽入新房,稱“紅綠牽襟”。進洞房后,新夫婦并坐床上,新郎用秤桿撥去新娘覆面的紅巾,稱“挑方巾”。隨后新夫婦同飲合巹酒。待新娘的酒菜十分豐盛,稱花筵夜飯。宴罷,客人擁入洞房,逗新娘,索喜果,稱為“鬧新房”。翌日,女家備禮物,送往男家“做三朝”。婚后數天或一月,新夫婦到女家看望長輩,稱“歸寧”,又稱“回門”。
上述婚俗,沿襲很久。20年代,城區曾倡導“文明結婚”,并一度出現過“集團婚禮”。文明結婚的儀式比較簡單,一般借公共場所,請資望較高者或地方官人為證婚人。入席后,先由介紹人報告聯姻經過情況,證婚人宣讀金字封皮結婚證書內容,新郎新娘交換飾物,相對三鞠躬,然后由新郎、新娘、介紹人、主婚人、證婚人依次在結婚證書上蓋章,繼由證婚人箴詞,來賓致賀詞,主婚人致答詞,新郎新娘行致謝禮。集團婚禮由有關社團舉辦,收取一定費用。其儀式和文明結婚相仿。
舊社會,重男輕女,婦女的地位最低下。男子動輒可以休妻或納妾,而女子則必須“三從四德”,寡婦再嫁也要受到種種限制和阻撓。由此形成的婚姻陋習有:
童養媳貧苦人家的女孩,從小讓人家領去做童養媳,待成年后完婚。
指腹為婚親友雙方在嬰兒未出世前就議婚聯姻,產后果真一男一女即定婚配。
搶親一般系子女幼年訂婚,后來男貧女富,女方有賴婚之意,男方就去“搶親”;也有雙方清貧,無錢辦酒席宴客,雙方同意,以一“搶”了事。
拔親男家有親長在婚期病死,不愿將婚期延遲,把死人暫行擱置,舉行拔親,即先辦喜事,然后開喪。
抱牌位成親未婚夫死后,未婚妻抱亡夫神主牌結婚。一般為男家有錢有勢,女家被迫接受。
納妾官紳豪,多一夫多妻,正妻稱“花燭”,又稱“大老婆”,另外娶入者,稱“妾”,又稱“小老婆”。
新中國成立后,國家于1950年頒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提倡自由戀愛,反對包辦婚姻;規定一夫一妻,禁止納妾、童養媳;禁止干涉寡婦再婚自由。自此后,訂婚、結婚禮節大為簡化。男女青年在共同相處中產生愛情,或經介紹人介紹相識,叫“找對象”、“談戀愛”,經一段時間來往和相互了解,在征得雙方家長同意后,即行定婚。定婚時要互贈衣物、禮品,宴請介紹人和至親好友。此后,經一段時間的準備,先由男女雙方到所在區、鄉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領取“結婚證書”。婚禮一般多擇“五一”、“國慶”、“元旦”、“春節”期間舉行。婚日,男方先派介紹人等到女家領親,新娘由兄弟姐妹或至親作伴到夫家,見過公、婆、叔、姑和親戚,然后開席宴客,新郎新娘給親友敬酒敬煙。喜宴后,也有來賓去鬧新房,討喜糖等。
此外,也有舉行集體婚禮或旅行結婚的。集體婚禮一般由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單獨或聯合舉辦,每次有數對或數十對青年參加,由單位負責人證婚致詞,有新郎、新娘代表講話。禮畢,各家親友會聚一堂,邊吃喜糖邊座談,也有跳舞唱歌的。旅行結婚則更為簡約,男女雙方在領取結婚證后,相約至外地作蜜月旅行,即為成婚。
唯近幾年來,隨著人民收入的增加和“高消費”風的滋長,結婚的講排場及鋪張浪費的現象不斷升級;女方索要的彩禮,從幾件衣服到金戒指、金項鏈;陪嫁的妝奩從“幾只腳”、幾床被發展到“幾只機”(收錄機、彩色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等);迎親的車輛則從板車、黃魚車、大卡車到小轎車。“洞房”裝修也日益豪華,酒筵互相攀比、擺闊。父母子女治婚,常全力以赴,甚至有為此不惜舉債者。
二、喪葬
舊社會,常熟的喪葬、儀俗繁瑣,迷信色彩濃厚。人死后,稱“過世”、“好處扣(去)”、“壞脫”,要燒紙錠,并著人分頭飛報有關親友,稱“報喪”。開喪之日,請吹鼓手奏哀樂,親屬慟哭舉哀。是日,對前來吊唁的親友賓客,各給白布一方,稱“利市布”。要請吃素飯,菜肴中必有豆腐,稱“吃豆腐”。舊行棺木土葬制,入殮前做好“壽材”(即棺材),死者經理發整容,抹身凈體,然后由仵作代穿壽衣,佩飾物,將尸體放入棺內,上覆被褥,填以石灰,用大鐵釘把棺蓋釘上。入殮時,直系親屬要披麻戴孝,白衣白扎頭,痛哭呼號,繞棺三周;晚輩對長輩行跪拜禮,以示告別。吹鼓手哀樂齊奏,氣氛悲戚肅穆。入殮后,或停柩在家,并設靈堂供人吊奠;或入殮后即行出殯安葬。棺至墓地入坑,先由家屬繞圈撮土撒在棺木上,然后正式封土堆墳,旋又結隊“回喪”。喪家設壽臺牌位,每日供奉,逢七(自死后每過七天)要請道士、和尚念經,須至七七四十九日“終七”。其間,特別是“五七”要做“道場”,也稱打醮做齋,須請道士、僧尼為死者誦經超度。
新中國成立后,殯葬儀式逐步改革,封建迷信習俗逐漸廢止。人死之后,先報喪,發“訃告”。“訃告”簡述死者生平、死因及追悼會(或與遺體告別儀式)地點、時間。親支吊唁,一般贈送花圈、挽聯、挽障、現金等。喪家發給親支以黑布袖套、黑布條、小白花。追悼會或向遺體告別儀式,一般由死者工作單位、村民委員會負責人致悼詞,生前友好致詞,家屬致答詞。然后依次繞遺體一圈,以示告別。最后,遺體送火葬場火化,并于當天或另行擇日,將骨灰盒葬在集體墳地或公墓之內。1965年7月建成火葬場后,縣內普遍推行遺體火化,死后目困棺材的已基本絕跡。
近幾年,也有一些地方封建迷信復活,舉喪鋪張浪費現象又在抬頭,有的地方還有恢復做“七”的舊習。
三、喜慶
賀生子舊俗新婦生兒女要慶賀。臨產前,由娘家備彩蛋、大粉團和嬰兒所需衣服送往男家,稱“催生”。男家將粉團分贈親友,預報喜訊。產婦分娩后,要染紅蛋,先送往娘家報喜,親友也備賀蛋和四色(火腿、桂圓、棗子、赤砂糖)或八色禮品(稱“舍姆羹”),慰問產婦,叫“吊舍姆”。生兒三日,敬神祀祖,設筵請客,稱“做三朝”。嬰兒滿月,再設“滿月酒”清客,為嬰兒剃除胎發,外婆家也要送禮。做過“滿月”,產婦方可出房。此外,小兒滿百日,要做“百日”。滿周歲,外婆家又要饋送衣物,并在廳上設“日卒盤”,陳設書畫筆硯,刀劍弓夭、算盤秤尺等各類玩具,任小兒選擇拈取,以預卜日后志向成就,此名喚“試日卒”。但一般清貧人家都沒有這許多講究,多數勞動婦女為生活年逼,甚至產后幾天就要做工種田。
新中國成立后,“試日卒”之舉已廢,其他舊俗也簡化。生兒育女為一家喜事,長輩、親友贈送衣服、禮品、玩具者較多,尤其是倡導“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以來,不論生男生女,親友均送禮慶賀,主家辦酒筵請客,并染紅蛋或做團子贈送鄰里、親友。
祝壽又叫“做生日”。一般自50歲開始,逢十做壽,稱“正壽”,但也有男子逢九做壽的。做壽前先向親友發柬帖,親友饋贈壽面、金字壽燭、壽桃、壽聯、壽幛,也有用紅紙包錢作為壽禮的。壽誕之日,主家布置壽堂,中掛壽星畫像或用大幅紅綢壽幛,上綴金色“壽”字,左右掛賀聯,案上置壽桃,果品、壽面等。親友要在堂上給壽主拜壽祝賀。富裕人家要吃壽酒,一般清苦人家,無上述排場,僅能吃一次壽面,以為祝賀。
新中國成立后至70年代,祝壽之舉,已不多見。80年代,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社會上為老年人祝壽和為小孩子祝誕又漸風行。壽禮日趨新穎,如饋贈高級奶油蛋糕、壽面等。主家設筵宴請,也有拍“合家歡”照作為紀念。
賀造房舊時凡新建房屋的人家,在破土動工前,要先請陰陽先生“看風水”、擇吉日,或請道士在宅基上走一圈,說是請土地老爺、祖宗讓一讓,稱作“發”預告,房屋落成后還要“收”預告。上梁之日,親友送饅頭、糕點、雞、肉等禮物,鄉鄰好友也有送現金紅紙包,登門道賀。上梁要選定吉時良辰,敬神祭祖,鳴放鞭炮,并由工匠登梁說吉利話,在上面撒饅頭、米花、糕點或糖果,稱為“拋梁”,在正梁上貼紅紙,上書“三星高照”等語,并將一個貯有梁米的青布袋和“發祿”,萬年青系在梁上,稱“代代青”。晚上,宴請賓客和工匠,稱吃“豎屋酒”。
新中國成立后,建房“看風水”迷信活動已廢除。“文化大革命”期間,建房工地上多插紅旗,掛毛主席像。近幾年,建房戶大多只插紅旗,而親友饋贈禮物,主家辦“豎屋酒”,仍競相沿襲、攀比,酒筵日趨豐盛。
賀店鋪開張舊時城鎮鋪開業,要辦“開店酒”,供財神,放爆竹,親友和同業者饋送賀禮,如鏡屏之類,店家宴請賓客,并多在開張頭幾天,以減價來招徠顧客。新中國成立后,此風漸息。近幾年新廠、新店開業,或樓堂館所落成,又有“落成典禮”和“剪彩”等新的儀式。應邀前往祝賀者,有送鏡屏及賀聯、書畫的,東道主一般舉行“茶話會”或宴請來賓,并以新產品相贈或低價出售或另贈紀念品等。也有的趁機大吃大喝,慷公家之慨講排場,鋪張浪費。
服飾發型容飾
一、服飾
民國初至20年代,常熟居民的衣著,男性以衫為常服,冬著棉袍、皮袍,春秋著夾袍,均罩以長衫,也有少數人穿中山裝。工人、農民為了方便生產勞動,均以穿短裝為主,一般為青布對襟短衫、短襖。女性以大襟青布衫居多,仕女小姐則多著旗袍。中小學生一般穿學生裝。隨著西方文化的輸入,少數士紳漸有穿西裝革履。衣料的地質則因階層百異,富者綢緞綾羅,貧民多為粗紗土布。
自30年代至解放前夕,城鄉人民的衣料逐漸以洋布為主,時行斜紋布、卡嘰、線呢、花格布等。農村的款式變化不大。城市中則有香港衫、西裝短褲、麻膠布西裝、白府綢襯衫、黑紡綢裙子及茄克衫、春秋衫等。冬季,富裕者男子穿呢料長袍或西裝大衣,女子穿海虎絨旗袍、皮毛大衣等,內穿毛線衣;窮人則大多仍穿布棉襖棉褲,少數內襯衛生衫。
解放初期,蘇俄式服裝如列寧裝、烏蘭克衫、翻領棉大衣等相繼游行。50年代的衣料以棉布為主、職工和較殷實的農民家庭,開始穿毛線衣,冬季普遍內穿衛生衫、洋絨衫。
60年代,服裝的款式比較單一,男子以中山裝、人民裝為主,(女子也間有穿著),色調多為藍色和藏青。“文化大革命”期間,綠色軍便服,成一時風尚。70年代后期起,服裝原料轉向以化纖織物為主,絲綢、毛呢的需求也大增,棉織品已退居次位。服裝的款式向多樣化發展,傳統的中山裝、旗袍同牛仔褲、滑雪衫并存,各式尼龍彩衫裙子、真假毛大衣和針織衣衫等時裝爭妍斗艷,層出不窮。鞋帽的式樣與質地也不同昔日。以前常熟男女一般穿千層布底鞋,式樣大致有梁尖頭鞋,小圓口、方口、松緊口鞋、蚌殼棉鞋及雨天穿的油釘鞋、木屐等,僅有少數男子穿皮鞋,少數婦女空繡花鞋、搭襻鞋。隨著橡膠、塑料工業的發展,塑料底布鞋逐步取代了布底鞋,橡膠套鞋取代了油釘鞋。新中國成立后流行膠鞋(又稱跑鞋、解放鞋),男女都穿。
80年代,鞋子種類日趨多樣化,有各種塑料鞋、橡膠鞋、牛皮鞋、豬皮鞋、牛筋底鞋、登山鞋等等。皮鞋以流行高跟、中跟,花色繁多。帽飾方面,舊時農村婦女一般用白花布、毛巾、藍青花布作為帽飾稱“兜頭”。年老男子多戴羅宋帽、西瓜皮帽、禮帽(所謂銅盆帽)。新中國成立后至60年代,時行戴八角帽、解放帽,婦女以色彩鮮明的方格巾兜頭。“文化大革命”期間,青年男女風行戴草綠色軍帽。80年代,帽子作為送化人民生活的裝飾品,款式面料不斷翻新,各式太陽帽、運動帽、珍珠帽、工人帽等品種繁多。
二、發型與容飾
民國期間,男子的發型初時為平頂短發或剃光頭。繼又多三七開西發型,城鄉已婚女子一般留長辮,用紅線編結嵌于中間,盤髻腦后,并用壓發、如意等裝飾品束髻,黑色絲網包裹,稱為“膨膨頭”、“頭發團”。青年婦子則有劉海頂、牛角辮,一刀齊等。30年代,城鎮婦女始流行鉗燙及燙頭發。
新中國成立后,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發型由少到多,逐步翻新。男的主要是平頂頭、“青年式”,一邊倒,女的剪發有“游泳式”、“運動式”,燙發有“香蕉式”、“扇子式”、“雙花式”、“牡丹式”、“劉海式”、“滿天星”等,“文化大革命”期間,發型單一,男子以平頂、“一面側”為多;女子多為短發、長辮。80年代,青年男女的發型日新月異,男青年中以留髻角、長發為時髦,女子燙發的日見增多,較之50、60年代更為多姿多彩。同時,對容飾、首飾的需求日增。普通工人、農民戴金戒指已為常見;女性并講究戴耳環、耳墜,較富裕的還佩朋金色項鏈、鉆戒等,金質首飾商品常常供不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