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初步審定,我機構擬對以下不動產予以首次登記,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七條的規定,現予以公告。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將異議送達我機構。逾期無人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我機構將對以下的不動產權利予以登記。
異議書面材料送達地址:香山北路9號常熟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單位:平方米
序號 |
權利人 |
不動產權利類型 |
不動產坐落 |
土地面積 |
1 |
常熟市莫城街道言里村農民集體 |
集體土地所有權 |
莫城街道 |
5248.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