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23年第2號)、《蘇州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蘇發改規字〔2017〕1號)及有關規定,常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擬面向社會公開遴選2024年度常熟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委托評審服務商(第1批),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單位
常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申請單位
具有獨立法人的節能評審服務商
三、遴選要求
本批面向社會公開遴選承擔單位3家,服務總金額48萬元。申請單位申報時,請仔細閱讀《常熟市節能審查委托評審服務商公開遴選指南》(附件)相關的要求。
四、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基金的良好記錄;
4、參加本次遴選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遵守有關的國家法律、法令和條例。
(二)專業條件:
1、具有符合業務開展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外聘專家;
2、具有符合業務開展的專業資質;
3、近3年節能評審相關工作業績;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五、選聘程序
1、申報期限: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13日。
2、下載材料:申請單位可登錄常熟市人民政府網站,下載《常熟市節能審查委托評審服務商公開遴選指南》(附件)。
3、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填寫內容應簡明扼要,突出重點,相關資質及業績應提供證明材料,須由申請單位加蓋公章。申請單位需通過郵寄方式提交《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委托評審服務商申報書》(四份),同時電子版文件發送至fgw-nyyzhk@mail.changshu.gov.cn。
4、組織評審:常熟市發展改革委將組織評審小組,從公司基本條件、專業條件、服務方案等方面,對申請單位的申報書進行評估,擇優遴選節能審查委托評審服務商,并在網站上及時發布公告。
六、進度要求
公開遴選應按照以下要求開展工作:
1、簽訂協議。承擔單位接到遴選結果通知后,根據通知要求及時簽訂第一批次節能審查委托評審協議和具體項目節能審查委托評審協議,正式確定評審方案和相關事宜。
2、開展評審。承擔單位簽訂委托協議后,應根據相關規定開展專家評審、現場踏勘,做好項目節能評審工作并出具節能評審意見。
3、出具審查意見。常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第三方節能審查評審意見出具審查意見。
七、聯系方式
常熟市發改委
聯系電話:0512-51530203
通信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38號
常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