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管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要求,近期,常熟市衛生監督所對全市330家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建設項目開展了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專項督查工作,進一步督促相關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工作是從源頭上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的根本措施,也是貫徹落實職業病“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有效手段。此次督查重點是檢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的初期是否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并按規定組織評審;施工期間是否按防護設計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職業病防護設施;對于投入試運行的建設項目是否開展了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等。對于已與第三方公司簽訂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協議和尚未完成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的,執法人員當場督促其及時完成,并進行后期跟進。對還未與第三方公司簽訂協議的,執法人員下發衛生監督意見書,責令限期整改。本次共下發衛生監督意見書152份,督促相關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要求開展相關工作。
督查時,市衛監所監督員同步向企業負責人宣貫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江蘇省職業病防治條例》,講解了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工作的必要性,要求企業負責人認真學習職業病防治相關法律規章,積極履行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切實保護勞動者的健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