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芳三月,巾幗如歌.隨著女職工在各行各業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全社會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日益重視,那么女職工在職場中可以享受哪些專屬權益呢?
今天,就跟著人社君一起來了解下吧!
NO.1 勞動就業平等保護
《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除國家規定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或者變相以性別為由拒絕接收符合條件的女性或者提高女性的報名、錄用標準。
用人單位錄用女職工,不得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
NO.2 享有法定專屬假日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三條規定,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婦女節、青年節等國家規定部分公民節日放假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休息、參加節日活動的,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支付工資。
節日與休息日為同一天,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NO.3 特殊時期勞動合同保護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按照無過錯性解除、經濟性裁員等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結婚、懷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資和福利待遇、予以辭退、單方面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勞動合同應當順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NO.4 相關節假日和特殊時期工資待遇保護
《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的法定節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晚婚晚育假、節育手術假、女職工孕期產前檢查、產假、哺乳期內的哺乳時間、男方護理假、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間,用人單位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其工資。
NO.5 特殊時期工作時間保護
《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經期女職工下列保護:月經過多或者因痛經不能堅持工作的,經醫療機構證明,安排休息1至2天。
《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十一條第四、五款規定,懷孕不滿3個月和7個月以上的,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每日安排不少于1小時工間休息;懷孕不滿3個月需要保胎休息或者懷孕7個月以上且上班確有困難的,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安排其休息。
《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下列保護: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NO.6 生育休假和育兒、養老護理等相關假期保障
《江蘇省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第13條規定,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98天)的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達到158天。推動實行父母育兒假制度,子女3周歲之前,夫妻雙方每年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
特殊情況: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江蘇省養老服務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或者其他負有贍養、扶養義務的人員需要進行照料護理的,鼓勵用人單位提供時間、工作安排等方面的便利和支持。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六十周歲后患病住院期間,獨生子女每年享受不少于五天的帶薪護理假。
NO.7 女職工權益維護途徑
用人單位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女職工可以向工會、婦聯等組織或撥打12345、12333、12338熱線尋求幫助,也可以向所在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者該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法投訴、舉報、申訴,或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值此三八婦女節之際,向所有女性職工致以最誠摯的祝福!愿每一位女性在工作中都感受到公平與尊重,不困于職場,不惑于年齡,發揮出自己的潛能,溫柔堅定,向美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