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時間感染新冠,算不算工傷?人社部有相關規定,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根據人社部在2020年1月發布的《關于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號)相關規定:
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文件明確指出,符合條件的對象范圍是:醫護人員、相關工作人員。可見,如果不是從事新冠肺炎預防和相關工作人員,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認定為工傷的。
我市積極貫徹落實《關于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精神,開辟綠色認定通道,主動提供工傷保險便捷服務,全力保障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的工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