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常熟市人民政府
公 告
〔2025〕常行復不字第67號
吳鍶淇:
本機關受理的申請人吳鍶淇不服被申請人常熟市公安局梅李派出所輔警顧曉鋒作假證據(jù)并追究法律責任一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5〕常行復不字第67號行政復議決定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本機關領取行政復議決定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決定,可在行政復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起訴,本決定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