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于2007年4月5日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2019年4月3日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常熟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常熟市人民政府網站(www.tiehuamiye.com)是本機關在互聯網上發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線服務的綜合平臺。“信息公開”欄目向社會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該欄目上查閱《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一、政府信息公開范圍
本機關公開政府信息的范圍,主要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群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事項,以及法律和國務院規定需要公開的其他事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屬于公開范圍。
二、政府信息公開方式
(一)主動公開
1.教育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2.本局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3.教育發展規劃、專項規劃等;
4.教育發展統計信息;
5.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6.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局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7.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8.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
9.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10.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11.教育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12.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13.教育領域的監督檢查情況;
14.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如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內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過互聯網、信函、傳真等途徑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建議申請人在提出申請前,仔細閱讀《江蘇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須知》。
1.申請的提出
申請人可向本機關受理科室申請領取或自行復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也可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網站“信息公開”欄目,點擊“市政府依申請公開”,選擇本機關,上傳有效的身份證件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照片,在線填寫提交申請。
(2)書面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或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封面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請務必提供準確、詳細的信息,以及有效的身份證件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其中通訊地址和聯系方法要真實有效,以便被本機關快速辦理。
除特殊情況外,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2.申請的處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將及時登記,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將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需經本機關黨政辦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將根據下列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1)屬于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將告知申請人依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程序,并在申請人辦理相關手續后依法提供其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
(2)屬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將告知申請人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由申請人在有關政府網站和有關政府信息查閱場所進行查找;
(3)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申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如能確定該信息掌握部門或單位的,將告知申請人聯系方式;
(5)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
(6)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的,將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申請。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教育局黨政辦是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機構,負責本機關的公開和受理依申請公開。辦公地址:常熟市衡山路78號,郵政編碼:215500,聯系電話:0512-52772425,傳真號碼:0512-52771956。咨詢時間:法定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四、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政府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察機關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政府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