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公安局2017年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現公布常熟市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年報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及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支出及收費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六個部分組成。
一、概述
2017年以來,我局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圍繞《常熟市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常政辦辦〔2017〕128號)要求,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網絡,突出公開重點,創新公開載體,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不斷提高政務公開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
(一)推進行政權力運行信息公開。全面梳理市局現有職責和權限,在厘清權力的基礎上,對 “三定”規定進行深化細化,共梳理出責任清單合計1077項,其中:部門職責清單14項、職責邊界清單88項、公共服務事項清單4項、履行部門職責所對應的權力事項清單928項、權力運行過程中涉及的中介、蓋章、收費清單22項、事中事后監管措施清單21項。清單內容在政府門戶網站“中國常熟”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同時,行政審批事項動態調整目錄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后,通過政府門戶網站“中國常熟”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二)推進“放管服”改革信息公開。一是積極創新,大力推進“不見面審批”工作。我局對全市100個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進行梳理、甄選,共確定了90個事項為“不見面”審批事項,占所有事項的90%。同時積極完善網絡平臺,在蘇州公安網上辦事大廳的基礎上,新增相關業務條目,確保業務流程網上辦理實現全流程。二是強化監管,初步建成“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平臺。根據市政府關于行政許可事項事中事后監管精神,我局專題研究建立“一表兩清單、兩庫一平臺”的雙隨機抽查機制,并研發“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平臺包括市場主體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實現了針對9個事項的隨機抽取,至年底共實施抽查40多件。三是健全公安政務服務“一張網”受理平臺。根據省公安廳、蘇州市公安局的要求,我局對所有涉及行政許可、征收、給付、確認、獎勵、其他6大類事項進行了全面梳理,確認我局行政許可審批類事項共100項。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確定了64個事項上網辦理,進入“江蘇省公安廳旗艦店”網絡。同時,對上述100個事項進行了維護,明確辦理流程、申請材料、辦理時限、收費標準等事項,并在江蘇政務服務“一張網”上進行公示,至10月底實現上網事項達到應上盡上事項的100%。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夯實傳統媒體陣地,確保掌握輿論的主動權。著力加強對民生案件、專項行動、便民政策等重點突出、貼近群眾的新聞宣傳,提升警方的媒體出鏡率。緊跟全局工作重點,對交通安全出行、網絡電信詐騙等各類涉及民生的案件進行新聞宣傳,強化新聞媒體的教育引導作用。針對我局開展的多項便民服務活動,宣傳部門以召開新聞發布通氣會、記者集中進行采訪、報道等多樣形式,進行不間斷的新聞宣傳,進一步擴大了活動的影響力。 2017年,共處理審核各類稿件、素材共計8000余篇,央視、人民公安報等中央級媒體錄用30余篇,省級媒體錄用200余篇,蘇州級媒體錄用800余篇,常熟媒體更是每天都有公安宣傳。
(二)充分運用自媒體,提升政府公信力。一是向社會及時發布交通路況、旅游出行指引、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交通組織變更、車駕管理業務、交通違法記分等需要廣而告之的公告類信息;二是加強網絡巡查,對涉及我市穩定的負面輿情、網絡謠言進行監測,還原事件客觀性,通過官方微博、微信平臺發布組織緊急發布4次,對網上發布謠言和虛假信息人員落地查證教育3次,積極主動牢牢掌控輿論主導權。2017年共收集整理各類網絡輿情861條;應急新聞發布報備4次;查處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人員3名。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7年度,我局通過政府網站 “依申請公開”欄目和其它渠道,共收到并妥善處理依申請公開申請3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及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7年度,我局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1件,其中維持具體行政行為1件。
五、政府信息公開支出及收費情況
2017年度,市政府本級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專項支出,沒有對政府信息公開收取任何費用。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認識有差距,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視程度不高,公開的深度和廣度不夠。二是公開不規范,公開政策法規多,公開動態信息少;公開工作事項多,公開具體措施和效果少;公開共性信息多,個性信息少。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公眾期盼,堅持把公開透明作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眾知情、參與和監督為目標,繼續深入貫徹落實《條例》精神,統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把握“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對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涉及政府部門職能、業務事項的信息及時對外公開。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健全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機制,對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規范信息答復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