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司法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蘇州市委、常熟市委關于法治建設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負責有關市政府規范性文件或者擬由市政府批準的市級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各鎮(街道)、市政府部門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依法做好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的確認。承辦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政府規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見工作。承擔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負責監督市政府各部門、各鎮(街道)依法行政工作。
(四)負責綜合協調監督行政執法,承擔推進鎮域綜合執法等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有關工作;負責鎮域(街道)綜合執法工作的監督與考核,牽頭日常業務工作指導及執法人員能力培訓,推進執法效率及監管水平提升。
(五)承擔市政府的行政復議、行政賠償工作。負責監督全市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辦理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案件。
(六)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負責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負責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七)負責管理社區矯正、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負責協調解除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后續照管工作。
(八)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商事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協調全市12348法律服務工作。負責監督全市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本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加強部門信息化管理,按照上級要求落實信息共享工作。負責本部門的安全工作。
(十)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管理本系統司法行政干部。負責本系統的警務管理和督查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