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住建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發布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特向社會公布住建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六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網站(www.tiehuamiye.com)政府信息公開年報專欄查詢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系:常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電話:0512-51530998。
一、總體情況
2023年,我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以及上級部門關于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堅持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手抓,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持續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開質效,進一步提高政府治理和政務服務水平,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一)主動公開情況。以切實維護和保障社會各界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為根本點和出發點,不斷暢通和完善政務信息公開方式和渠道,除在中國常熟政府網站開辟住建局專欄發布政務信息外,還通過政務服務窗口資料索取點、政務微信等渠道,發布權威信息,不斷增強政府信息公開的廣度和深度。2023年,利用“江蘇政務服務網”公示并動態維護行政權力事項570項,利用“信用中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行政許可數據1352條、行政處罰數據161條,通過“中國常熟”網站發布部門動態572條、政策文件139件,通過“常熟住建”政務微信發布信息315篇。
(二)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高度重視群眾訴求,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專門機構具體落實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機制,確保責任到人,層層落實。2023年,住建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97件,其中信函申請57件、網上申請139件、當面申請1件,內容涉及小區物業合同備案、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等方面,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時答復。
(三)政府信息資源管理情況。
將政府信息公開作為一項長期性、日常性的工作來抓,一是建立局系統政府信息公開責任機制,做到“三明確”,即明確信息公開范圍、明確專人負責維護政府信息公開各欄目、明確信息公開簽批流程,形成多級審批的部門信息公開工作制度;二是落實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對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職責中獲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規明確公開屬性,加強公文起草程序中公開屬性規范化標注工作;三是健全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對公開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規做好保密審查,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與有關行政機關溝通確認。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通過“常熟市人民政府”網站、“常熟住建”政務微信及時發布通知公告、解讀政策信息、定期更新工作動態,打造“常熟透明售房網”房產信息查詢平臺,動態維護“江蘇政務服務網”權力事項實施清單,打造“多位一體”的常熟住建政務信息公開體系。這些平臺的良好運行,已成為對外發布信息、宣傳統計、服務社會公眾的重要平臺。
(五)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情況。嚴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積極參加市級政務信息公開培訓,把政務公開納入局屬單位績效考核體系,探索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機制,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評估審查,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復等各項工作按時高質完成。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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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1 |
2 |
19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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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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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1404(其中法人行政許可1393件、自然人行政許可1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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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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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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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169(其中法人行政處罰107件、自然人行政處罰62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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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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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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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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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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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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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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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94 |
3 |
0 |
0 |
0 |
0 |
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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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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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64 |
1 |
0 |
0 |
0 |
0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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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45 |
0 |
0 |
0 |
0 |
0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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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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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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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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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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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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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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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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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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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44 |
2 |
0 |
0 |
0 |
0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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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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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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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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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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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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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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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以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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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41 |
0 |
0 |
0 |
0 |
0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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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194 |
3 |
0 |
0 |
0 |
0 |
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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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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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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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5 |
0 |
0 |
1 |
6 |
2 |
0 |
1 |
1 |
4 |
1 |
0 |
0 |
0 |
1 |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3年,住建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離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目標還有差距,存在政務信息公開渠道宣傳不到位、政策解讀發布的及時性有待加快、信息公開工作隊伍的專業性亟需提升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下一步,住建局將查漏補缺,繼續深入開展政務公開工作,不斷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精準化、精細化水平。
一是認清形勢,加強重視,優化政務公開服務工作。密切關注政務輿情,結合信訪工作情況,準確把握政務信息公開群眾需求,堅持政務公開與重大民生實事相結合,積極宣傳政務公開渠道,探索打造為民、便民、惠民、利民的高質量政務公開。對公眾關注度高、專業性強的規范性文件、政策性意見等,適時開展通俗化、問答式的服務解讀,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主動性、創造性、有效性。
二是突出重點,舉一反三,抓好政務公開關鍵環節。加大優化營商環境、安全生產、住房保障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力度和深度,推進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統一公開。按照“誰起草誰解讀”原則,發揮政務信息網站主渠道作用,做好政策文件和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同時注重運用數字、圖表、簡明問答、政策進社區等多種方式豐富解讀形式,做到所有上網信息格式規范、查詢方便、更新及時。
三是加強培訓,狠抓落實,提升政務公開服務專業性。強化對公務人員的政府信息公開知識教育以及實操培訓,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融入到日常業務工作中,不斷提升住建系統政務公開工作隊伍的綜合素養和業務能力,樹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3年,常熟市住建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無其他需報告的事項。
常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