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黨政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公文處理、信息、機要、保密、黨務政務公開、對外接待、文書檔案、后勤保障等工作;牽頭制定城市管理年度工作計劃,負責市領導批示信訪件、人大建議、政協提案、政協社情民意等辦理工作;負責督辦重要會議、領導批示、市局重點工作等落實情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執法管理科(監督考核科)。組織擬訂城市管理行業的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指導、監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指導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落實,承擔規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的法制審核;指導城市管理法制宣傳教育培訓;承辦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有關工作;牽頭擬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辦法,組織實施對各鎮(街道)、各部門城市管理工作的監督、考核、研判;負責涉及城市管理的市政府管理目標考核工作;監督管理城市管理隊伍規范化建設;負責局系統各類問題工單的協調處辦;牽頭推進城市管理信用體系建設;承辦信訪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市容管理科(大數據管理科)。承擔市城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城市容貌相關管理辦法,并負責指導實施和監督考評;負責城市管理方面重點、難點問題的協調處理、監督檢查,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和專項整治活動;負責市容環衛責任區制度落實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市戶外廣告設施行業管理工作,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空間資源中廣告設施(陣地)的監督管理;牽頭組織開展全市戶外廣告設施專項整治行動;負責城區市容街景、沿街建筑物立面和臨街景觀的指導、監督;配合、協調市區戶外廣告設施公益宣傳的落實和管理;指導高速公路沿線戶外廣告設施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對城區沿街建筑立面裝飾的審核和管理;負責城區綠化監察工作;承擔全市環境衛生的行業管理工作,制定相關管理辦法、技術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市本級環衛基礎設施建設、維護、運營、監督等工作,指導各鎮(街道)大、中型環衛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負責城區環衛公共廁所建設與管理、環衛清掃保潔、垃圾處置與管理;指導全市餐廚廢棄物、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工作;負責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考核;負責全市集鎮(含撤并鎮)環境長效管理相關標準的制定,并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考核;負責全市農村環境長效管理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考核,承擔市村莊環境長效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城鄉環境衛生整治;指導、協調城市管理領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設,落實信息共享工作;負責全市公共自行車行業管理、業務指導和監督考核,協調做好公共自行車建設;負責全市機動車停車場行業管理、指導、監督,指導公共停車場設施建設;牽頭本系統所屬單位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組織人事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管理和干部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牽頭所屬單位績效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城市管理領域新聞宣傳工作,承擔宣傳報道、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宣傳活動;組織指導和協調落實意識形態和城市管理領域精神文明工作;負責離退休干部管理;負責本部門人員出國(境)報批及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裝備財務科。承擔局系統城市管理執法隊伍裝備的配備規劃、計劃及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編制部門預算和專項資金計劃,負責經費管理工作;負責部門經費核算和部門財務管理;負責本系統固定資產管理、票據管理等工作;負責局系統非稅收入、罰沒收入管理工作;負責環衛有償服務管理及收繳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