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上級關于信息公開工作的統一部署,城管局結合實際,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公開制度,扎實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現將城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一)高度重視,健全信息公開制度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根據班子成員變動,及時調整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實行黨政辦集中統一歸口管理,黨政辦、行政執法管理科、裝備財務科、宣傳教育科、監督指揮中心按職責承擔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建立規范的信息采集、審核、發布、更新機制,完善聯絡員制度,各科室明確一名信息公開聯絡員,負責信息編寫上報,增加審核環節,保證發布信息的安全準確、及時有效。二是加強培訓學習。將政務公開列入部門崗位培訓的重要內容,組織工作人員參加各級政務公開培訓班,確保政務信息公開扎實開展。為提升聯絡員文字組織和表達能力,專題邀請市委研究室負責人開展公文寫作培訓;為確保信息答復的規范性、準確性,針對重要業務崗位、城管隊伍,開展9個方面培訓課程、線上月度學習、不定期視頻培訓等,不斷提升理論素養和能力水平。三是加強監督保障。制定出臺局政務公開工作方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獎懲分明、注重實效”的原則,從制度建設、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依申請公開、創新創優、嚴重問題六個方面進行考核。加強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核,確保公開的信息符合保密規定。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保密相關規定的各類行為,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二)分門別類,認真落實信息公開
一是強化信息主動公開。主動公開本單位相關信息,包括領導分工、機構設置調整等情況,戶外廣告審批等行政審批事項須知,以及常規的年度工作計劃、年度重點工作安排、各類文件、工作總結、工作動態等內容。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三定方案”編制權力清單,動態調整行政權力事項,每項權力詳細載明法律依據、權力類型,編制專屬號碼,通過“中國常熟”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全年,共計主動公開各類信息432條,其中在政府網站公開98條,在政務微信公開334條。二是強化依申請公開。密切關注各類申請渠道,對傳統的來信(函)、來訪、來電逐一進行登記、甄別,對通過網絡平臺的提出申請的,開通了短信提示功能,并安排專人每周登錄檢查,對“蘇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平臺”進行實時監測,確保及時接辦相關申請,不遺漏、不延遲。強化律師保障機制,提高顧問律師參與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案件答復的參與率,確保答復合法合理。今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起,并依法答復。始終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服務主旨,結合省政務服務平臺和駐政務中心窗口工作,通過“提示卡”“服務指南”等方式向社會公開辦事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工作,提升服務水平。三是強化平臺建設。充分利用中國常熟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微信、城管熱線電話、便民服務中心流轉、寒山聞鐘論壇、政府在線咨詢、部門信箱和熱門網站等平臺,收集并依法回復各類信訪事項。全年受理“寒山聞鐘”、人民來信、群眾來電、政府網在線咨詢、部門信箱、“12345”工單等1500多起,辦結率達100%,全年未發生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案件。
(三)創新形式,暢通社會監督渠道
一是突出新媒體互動。依托自媒體“常熟城管在線”公眾號,新建“百姓城管”城市管理問題上報小程序,為公眾監督、建言獻策、參與百姓城管提供通道。5月上線以來,受理解決網友上報的城市管理問題53條,收到有效意見建議24條,涵蓋垃圾分類、地攤經濟、工程渣土、隊伍形象等多個方面。251名群眾通過平臺報名參與百姓城管志愿服務,進一步暢通社會公眾參與城市管理渠道,激發了群眾參與基層自治參與的積極性。二是注重面對面交流。聘請18名政風行風監督員,看城管、評城管、議城管,為城市管理出謀劃策。黨委班子成員帶班走進14個板塊48個小區開展城市管理進基層暨百場新時尚活動社區行,與老百姓零距離交流,當面答疑解惑、收集意見建議360多條。三是實行體驗式參觀。在全市組織“垃圾分類開放周”活動,提前在城管在線公眾號公布路線、聯系方式,邀請市民參與,累計規劃18條參觀路線46個點位,涵蓋源頭投放、中間收運、終端處理、宣教體驗等內容,參與人數400多人,進一步讓市民群眾了解我市垃圾分類推進情況和工作成效,讓垃圾分類深入人心。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表一)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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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5 |
0 |
180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8 |
5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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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40個 |
14319.91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表二)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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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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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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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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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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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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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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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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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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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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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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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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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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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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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表三)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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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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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城管局較好地完成了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但離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
一是信息公開意識有待提升。部分基層部門公開意識不強,有時信息公開還不夠及時。下一步將進一步轉變思想觀念,不斷提高信息公開意識和服務意識,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與日常工作的無縫銜接,落實好專人負責,確保政府信息及時、準確、全面地公開。
二是信息公開渠道有待拓寬。對與群眾切身利益、方便群眾辦事、群眾關心關注的信息公開不全面、不具體,公開方式仍然不多、不廣。下一步將進一步提高意識,聚焦群眾關注點,拓寬公開渠道,真正暢通聯系群眾“最后一公里”。
三是信息公開隊伍有待加強。當前上級對信息公開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公開隊伍整體的專業化、理論化水平不高。下一步將深入學習并嚴格執行信息公開條例,加強政務公開工作人員學習培訓,提高政策把握能力、輿情研判能力、信息處理能力。
六、其他事項
無
常熟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