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運輸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起草規范性文件,監督實施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推進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二)組織編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全市公路、航道、港口及城市客運等行業發展規劃,參與擬訂民用航空、鐵路、軌道交通、交通物流、交通運輸樞紐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重點和大中型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的監督和管理,監督交通建設工程的質量與安全。負責港口岸線、路域、水域交通運輸的統一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職責。負責城市公共汽車、客運出租汽車和軌道交通運營行業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樞紐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除長江以外的全市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監督、內河救助打撈工作,負責船舶檢驗、船舶防污監督管理工作。
(六)貫徹落實省關于交通運輸行業的規費政策并監督實施。負責交通運輸預算資金的申請、撥付和監管。負責交通運輸系統內部審計、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監督管理局屬單位國有資產。
(七)組織實施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與信息化政策、規劃和規范,組織重大交通運輸科技項目攻關。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項目的建設與管理。指導并監督交通運輸行業質量技術、環保、節能減排工作,加強部門信息化管理,按照上級要求落實信息共享工作。
(八)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承擔并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運輸。指導和協調節假日運輸等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九)承擔全市鐵路建設項目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全市民用航空的相關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工作。
(十)負責交通運輸系統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作風建設工作。負責局屬單位黨、工、團、婦女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利用外資和對外交流合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交通強國戰略,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推進事權下移、力量下沉。逐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建立權責明確、體系統一、監管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審批與監管協調聯動機制。
(十三)與市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交通運輸局做好漁船檢驗相關銜接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