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活動的服務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本機關編制了《常熟市交通運輸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常熟市交通運輸局政府信息提供指引,也可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網站(www.tiehuamiye.com)“信息公開”欄目查閱。
一、政府信息公開范圍
本機關公開政府信息的范圍,主要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群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事項,以及法律和國務院規定需要公開的其他事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或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屬于公開范圍。
二、政府信息公開方式
(一)主動公開
1. 分類
本機關向社會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采用主題、體裁等目錄分類方式。公開的主要內容有:機構概況、政策法規、計劃總結、部門文件、財政信息等。
2. 編排體系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包括索引、名稱、內容概述、生成日期、發布日期、發布機構等內容。
3. 獲取方式
本機關對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網上公開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網站(www.tiehuamiye.com)上查閱。具體方法:1. 目錄導航:公開的政府信息分別采用主題、體裁等目錄分類方式,點擊其中某一個,可顯示相關信息列表;點擊列表中的條目名稱,可顯示該信息的詳細內容。2. 簡單搜索:在信息搜索框輸入關鍵詞(可選擇標題、文號等)后,點擊搜索按鈕,可顯示含有該關鍵詞的信息列表。
本機關還將采用以下輔助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召開新聞發布會公開政府信息;2.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公共媒體公開政府信息;3.通過“常熟交通”“常熟行”微信公眾號公開政府信息。
4. 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提供政府信息時,根據現有政府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政府信息進行加工、分析。申請人可向受理機構申請領取或自行復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也可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網站(www.tiehuamiye.com)上下載電子版本。
1. 申請的提出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4種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常熟市交通運輸局,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人提交申請后,本機關將出具接收回執;
(2)郵政寄送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郵寄至常熟市交通運輸局,郵編:215500;
(3)政府網站申請:申請人可登錄常熟市人民政府網站(www.tiehuamiye.com),在信息公開欄目“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頁面,在線填寫提交申請;
(4)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傳真至常熟市交通運輸局,傳真號碼:0512-52776694。
2. 申請的處理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予以登記,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需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1)屬于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由申請人在政府網站和有關政府信息查閱場所進行查找;
(2)屬于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如能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3. 信息處理費
本機關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將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常熟市交通運輸局黨政辦公室是常熟市交通運輸局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機構,負責本機關政府信息的公開和受理依申請公開。辦公地址:常熟市海虞南路7號,郵政編碼:215500,聯系電話:0512-52772426,傳真號碼:0512-52776694。咨詢時間:每個工作日8:30-17:00。
四、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察機關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政府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