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商務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完善了《常熟市商務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在“中國常熟”政府門戶網站“黨務政務公開”欄目或“政務公開”專欄上查閱相關信息。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分類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分為主題分類、組配分類、體裁分類三個體系,內容包括機構概況、政策法規、商務動態、部門文件、人事信息等,具體參見本機關編制的《常熟市商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
(二)編排體系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包括索引號、信息名稱、內容概述、生成日期、發布日期、發布機構等內容。
為方便市民查詢及管理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索引號按下列標準編排,使每一條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取得一個索引號。此索引號由機構代碼、年份數字、流水號等構成,中間用“-”鏈接。
(三)獲取方式
本機關對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網上公開信息,具體網址為:www.tiehuamiye.com;本機關還將采用以下輔助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
1.召開新聞發布會政府信息公開;
2.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公共媒體政府信息公開;
3. 通過常熟市現行文件查閱中心(市行政服務中心和檔案局)對外政府信息公開。
(四)公開時限
本機關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過互聯網、信函、傳真等途徑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接受網上和信函、傳真申請):
本機關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常熟市商務局,受理機構聯系電話:52813980,傳真號碼:52813930,通信地址:常熟市黃河路12號國際貿易中心A座11樓,郵政編碼:215500。
(二)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提出申請的,推薦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申請表可向受理機構處申請領取或自行復制,也可在“中國常熟”政府門戶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具體網址為www.tiehuamiye.com。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申請時須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申請人能夠根據《目錄》事先確定所需信息的索取號的,本機關將當場答復或者立即答復予以公開。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在“中國常熟”政府門戶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后,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至受理機構電子郵箱即可。
2.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 特別程序。申請人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通過口頭提出申請,由本機關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場登記。除可以當場予以答復的外,應當自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進行實質性審查,并根據下列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1.屬于應當公開的,制作公開決定書;
2.屬于免予公開的,制作不予公開決定書;
3.屬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各單位已經主動向社會公開的,應當指引告知信息公開權利人;
4.屬于應當主動公開,但未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向社會公開,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開權利人;
5.申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受理機關掌握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如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應當告知聯系方式;
6.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
7.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
因正當理由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答復的,經上一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同意,可以將答復的期限適當延長,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附件:1.常熟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圖
2.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附件1:
常熟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圖
附件2: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申 請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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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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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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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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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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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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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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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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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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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它組織 |
名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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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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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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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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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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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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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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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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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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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況 |
所需信息的內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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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 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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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選) □ 紙面 □ 電子郵件 □ 光盤 □ 磁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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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取信息的方式(可選) □ 郵寄 □ 快遞 □ 電子郵件 □ 傳真 □ 自行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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