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常熟生態環境局: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蘇州市生態環境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蘇委辦發〔2019〕64號)及《市委編辦關于明確市生態環境局派出機構機構編制事項的批復》(蘇編辦復〔2019〕47號),結合實際,經局黨組研究,明確蘇州市常熟生態環境局主要職能、領導職數和內設機構如下:
一、蘇州市委編辦核定蘇州市生態環境局9個派出機構行政編制總額為153名,由市局統籌使用。
二、蘇州市常熟生態環境局為蘇州市生態環境局派出機構,為正科級建制。
三、蘇州市常熟生態環境局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在蘇州市生態環境局統一管理下,認真履行《蘇州市生態環境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明確的主要職責,負責所在地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承擔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工作。
四、核定蘇州市常熟生態環境局領導職數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
五、蘇州市常熟生態環境局設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財務科)、綜合業務科(生態文明建設科、行政許可服務科)、法制宣教科(科技合作科)、水生態環境科(自然生態保護科)、大氣環境科(核與輻射環境管理科)、土壤生態環境科(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科)等6個正股級內設科室。核定股級領導職數12名。其中,科長(主任)6名,機關專職黨務干部1名(正股職),副科長5名。
蘇州市常熟生態環境局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對內設機構調整的,在征得當地機構編制部門同意并報局黨組各案同意后組織實施。
中共蘇州市生態環境局黨組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