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審計局關于常熟市2020年至2022年
促進商務高質量發展政策落實情況
跟蹤審計結果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六條,常熟市審計局對常熟市2020年至2022年促進商務高質量發展政策落實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蘇州市審計局審計結果公告辦法(試行)》規定,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被審計事項的基本情況
2021年和2022年累計撥付使用市級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5804.73萬元,其中:2021年分配使用3498.10萬元,2022年分配使用2306.63萬元。
二、審計評價意見
促進商務高質量發展相關政策措施實施以來,在支持我市企業(機構)積極應對復雜嚴峻的發展環境、促進我市商務高質量發展等方面,取得較好成效。
但在政策執行、項目申報和審核、績效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需進一步改進。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扶持政策未嚴格執行。降低2021年扶持企業應用電子商務做大做強項目和2022年支持電子商務園區(載體)建設項目的扶持標準。
(二)個別項目不符合政策扶持條件。一是個別企業合并申報做大企業銷售基數后獲得扶持資金,多支付資金4.34萬元。二是個別產業園2021年申報引入的部分企業注冊地或入駐園區時間不滿足政策扶持要求,多支付資金3.38萬元。三是1家公司申報年度實際盤活閑置資產面積未達政策扶持要求的1萬平方米。四是部分申請獲得人才培養扶持資金的新錄用人員不滿足政策扶持要求。
(三)申報證明材料不充分。一是2021年1家公司申報支持方塔商圈轉型升級項目提供的改造證明資料不齊全。二是2021年和2022年1家公司申報支持智能快遞箱建設項目,提供的申報資料中投資建設的證明材料不齊全。
(四)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不佳。一是年初績效產出目標設置不合理,實際執行情況超年初績效目標157.22%。二是2021年和2022年振興方塔商圈專項資金年初預算執行率較低。
四、審計建議和被審計單位的整改情況
對以上審計查出的問題,常熟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審計建議:梳理修訂申報指南;規范資金獎補流程;嚴格把關專項資金審核;提升專項資金績效。
審計后,常熟市商務局積極落實審計整改,目前上述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