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常熟市2023年度“兩個免于提交”事項的通知
常協調辦〔2023〕8號
市各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的意見》(國辦發〔2022〕3號)、《2023 年常熟市深化“一網通辦”改革工作要點》(常協調辦〔2023〕3號)等文件精神,不斷深化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領域的應用,實現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免證辦”,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我辦在已公布的《常熟市2022年度“兩個免于提交”事項清單》基礎上,再次組織市級部門進行了事項梳理,形成《常熟市2023年度“兩個免于提交”事項清單》(詳見附件1),現予以公布,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推進電子證照歸集。各部門對已納入《常熟市已歸集電子證照目錄清單》(詳見附件2)范圍的電子證照要實現“應入盡入”,充實電子證照庫數據,滿足企業群眾辦事用證需求。
二、深化電子證照應用。各部門在辦理業務過程中,應積極通過調取電子證照、部門間數據共享、告知承諾或引導企業群眾授權用證、亮證掃碼等方式獲取相關證照材料,減少辦事企業和群眾紙質材料的提交。
三、加大電子證照宣傳。各部門要注重電子證照應用場景的擴展,挖掘典型案例,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并通過微信公眾號、報紙、新聞等媒體加大宣傳力度,讓更多企業群眾了解并使用電子證照,切實提升辦事便利度。
附件:1.常熟市2023年度“兩個免于提交”清單
常熟市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