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黨建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財務、檔案、政務公開等工作;協同做好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管理,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開展績效評估;研究分析全市醫療保障形勢,擬訂全市醫療保障發展政策和計劃;組織起草醫療保障的重要政策和規范性文件草案,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處罰案件審核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并推進全系統依法行政工作,組織開展有關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和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外事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待遇保障與醫藥服務管理科(基金監管科)。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建立醫療保障待遇調整和確定機制,完善城鄉醫保籌資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負責統籌城鄉醫療救助、城鄉大病保險和其他各項補充保險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政策;擬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和標準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精準扶貧工作。組織實施基本醫療保險目錄和大病保險目錄及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擬訂定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貫徹執行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統一的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組織開展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加強醫療保障經辦內控機制建設,規范醫保經辦業務;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負責受理醫療保障投訴舉報工作,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科(信息管理科)。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成本調查和發布制度;貫徹國家、省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采購工作,負責招標采購平臺管理與維護。統籌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平臺、異地就醫費用結算平臺、醫療保障基金智能監控平臺和醫療保障數據管理平臺,加強醫療保障數據集中、分析、運用和發布,對醫療保障基金實行實時動態監管。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