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財務、檔案、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移交安置科。擬訂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干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退休干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全市軍隊轉業干部隨調配偶接收安置、隨遷配偶落戶和子女入學入托等工作;擬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復員干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
(三)擁軍優撫褒揚科。承擔協調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承擔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承辦烈士評定和有關烈士備案事項,指導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承辦有關人員傷殘等級評定、調整、補辦等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