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于《常熟市海虞鎮中心鎮區(HY2)詳細規劃》的批復
常政復〔2025〕70號
海虞鎮人民政府:
你鎮《關于報批<常熟市海虞鎮中心鎮區(HY2)詳細規劃>的請示》(海政請〔2025〕17號)已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常熟市海虞鎮中心鎮區(HY2)詳細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二、同意《規劃》確定的規劃范圍。規劃區為海虞鎮中心鎮區城鎮開發邊界范圍,規劃區西至望虞河,南至謝王路,東至海陽路以東區域,北至興長港,總規劃面積633.83公頃。
三、同意《規劃》確定的發展定位。規劃區發展定位為:積極推動中心鎮區融入常熟主城,將規劃區打造為常熟市北部重要的城鎮服務中心,配套設施完善、產城融合的濱江宜居城鎮。
四、同意《規劃》確定的空間布局。規劃構建“一心一廊、兩軸四組團”的空間布局結構。一心:鎮級綜合服務中心,以商業辦公、文化娛樂、休閑服務等功能為主。一廊:依托望虞河打造生態廊道。兩軸:依托人民路與耿涇塘共同形成的南北向城鎮發展軸,依托羅卜涇與中新路形成的東西向濱水景觀軸,兩條軸線交匯形成十字型發展軸。四組團:老城生活組團、新城生活組團和兩個產業組團。
五、《規劃》批準后,請你鎮會同相關部門加強規劃控制和管理,確保各項規劃要求得到落實。根據《規劃》確定的各項技術指標,科學指導地塊建設,為建設管理提供技術依據。如需變動,應按規定程序報批。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