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交通運輸局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落實措施實施《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全面推進法治交通建設的實施意見》和常熟市委、市政府《全面推進法治常熟建設的實施意見》、《常熟市法治政府建設2016~2020年規劃》,堅持以法治引領和規范交通運輸改革和發展,為促進我市交通運輸全面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正確履行交通運輸管理職能
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成立了法治交通、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落實局主要負責人為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法制科負責具體業務工作,配備了兩名專職法制員。局黨委年初進行了專題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當年的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形成交通法治工作要點指導所屬執法單位貫徹落實。
1.落實審改要求。繼續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審改新要求做好審批事項承接、下放、取消、轉移等工作。深化行政權力清單制度,按照省市縣統一的行政權力基礎清單,調整交通行政權力清單,實現“同權同名”,強化目錄管理,優化辦事指南。按照“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要求,嚴格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開展好市場監管信息平臺運用和協調。加強政務服務窗口管理,根據管理實際不斷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能。
2.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我局對仍在繼續執行的規范性文件以及歷次清理后重新公布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廢止1件、繼續有效的2件,并將清理結果向社會予以公告。
3.健全法律顧問制度。聘請華元律師事務所律師為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常年法律顧問,全程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為交通部門事前防范法律風險、事中法律控制和事后法律補救提供了有效保障。
4.推進放管服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工作有安排、有措施。局領導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依法決策,如對待上訪事件,要求在查清事實基礎上,堅持嚴格按照法律政策規定予以公正處理。結合放管服工作需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我局在放管服工作中遇到的有關問題。建立科學決策機制,健全重大決策的規則和程序,做到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
5.推行和完善并聯審批、網上審批。繼續開展交通條線管理系統與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平臺的對接,以實現許可、處罰等數據的同步導入。繼續做精做優“高速通”服務品牌,提高扎口管理、首受負責、優質高效和創新落實意識,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城鄉公交線路優化等工作中許可程序提前啟動,實施行政指導主動提供現場法律法規、政策咨詢;對于交通運輸管理機構內部聯辦的許可項目明確一個牽頭單位,集中踏勘現場,減少申請人往返辦理部門的次數,審批效率明顯提高。統計至11月底,交通共承辦行政許可6666件,無一差錯。
6.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及時查處各類交通運輸違法行為,特別是對道路客運無證經營、危貨運輸無資質、汽車超限超載行駛公路、公路兩邊違章搭建、占用航道用地、船舶無證駕駛等行為加大查處力度,營造并維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交通運輸市場環境。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共查獲違章案件838起,已結案827起。組織開展大客車、危險品車違章整治“安瀾”行動61次,出租車違章整治“深藍”行動61次。公路部門繼續與公安交警部門開展聯合治超行動,共出動公安940人次、路政1584人次,檢查車輛365輛,處罰73輛次,卸載1469.59噸;加強公路路產的保護,共清理攤點708個,非標591塊,清除障礙物927立方米,處理路產事故95起,路產賠償費收取72.076萬元。地方海事部門全力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派出檢查組485組,出動人次1518人次,出動車/船515次,檢查企業(單位)數475家,發現隱患數量636條,完成整改632條,安全生產執法次數416次,處罰金額為218.76萬元,保障了水上交通安全,并取得轄區水上交通安全“四項指標”為零的成效。
二、全面貫徹執行法治政府建設要求
1.堅持依法決策機制。今年,我局有兩項重大決策項目正在實施:G524安定互通-相城界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和常臺高速公路常熟東互通改擴建工程。根據《常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要求,認真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廉潔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必經程序: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公示欄、現場走訪、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向社會公眾及相關部門、與工程建設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求意見;其中G524安定互通-相城界段快速化改造工程決策程序已全部完成,常臺高速公路常熟互通改擴建工程相關程序正在逐步推進中,下一步將梳理、匯總征求意見及穩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調整、優化本工程行政決策草案后報局黨委會,并把相關內容錄入常熟市重大行政決策系統進行網上運行。通過嚴格執行決策程序,確保了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
2.積極推行“三項制度”。(1)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結合行政執法公示具體辦法,明確執法公示的范圍、內容、載體、程序、時限要求、監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項。(2)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制定《常熟市交通運輸局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實施方案》,以規范執法程序提高執法水平為目標,推動建立涵蓋各類行政執法行為的全過程記錄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嚴格規范行政執法活動,確保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部門合法、合理地履行法定行政職權。(3)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嚴把法制審核關,督促各執法單位在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一律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確保每項重大執法決定都合法適當,守住法律底線。
3.強化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健全作風建設、監察、法制相結合的綜合督察機制,把法制監督納入監察總體工作內容,監察科室人員參與法制監督,執法責任制與紀檢監察有機結合,執法違紀與督查考核同步追責,推進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堅持責任考核監督機制,局法制科、監察室定期進行督查和明察暗訪,重點檢查窗口人員的風紀風貌和服務質量,執法標志車的規范使用情況,執法人員文明執法、廉潔自律情況,執法文書制作質量等。通過現場查看、案卷評查、行風評議、管理成效督察等方式強化內部監督,各執法單位嚴格做到了主體合法,無執法證的人員不參與檢查、取證、處理、案卷制作等行政執法工作。截止11月份共實施行政處罰1526件,罰款數額510.75萬元,無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案件。
4.推進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對照交通權力清單,依法確定了道路客、貨運經營資質檢查、公路水運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等隨機抽查清單,每項抽查事項明確了抽查主體、對象、比例、頻次、方式和抽查內容方式,制定了統一的執法檢查表格。制定了交通運輸雙隨機抽查工作方案,研究利用網絡信息技術,開發了“雙隨機”工作平臺,實現在線隨機選擇檢查對象、隨機選擇執法檢查人員,對隨機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實現責任可追溯;強化了對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的事中事后監管,并將抽查結果作為評先評優、信用評級等依據,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三、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加強法治教育和行政執法培訓。堅持領導干部帶頭學法,局黨委班子領導集中學法4次,副局級以上領導干部認真參加“菜單式”法治講座,持省政府執法證人員按時完成在線學習,另外,邀請了局法律顧問陳靚律師和蘇州大學周游博士進行了法律知識的宣講及如何處理交通道路執法疑難問題的培訓。各執法單位制定好以法律適用和業務操作能力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年度培訓計劃,每月學法活動不少于1次。
2.加強執法案卷評查。局法制科組織了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案卷評查,提出改進建議,努力消除執法文書制作瑕疵,評查情況進行通報。從評查的情況上看,絕大部分執法案卷都能做到執法主體適當,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準確,程序合法,執法卷宗和文書規范整潔,歸檔有序。
3.創新工作措施,探索交通維管調解新思路。我局緊緊圍繞建設維管紅色先鋒站和諧執法隊伍為要求,把群眾利益放在首位,全新上線開創“維管老娘舅移動調解”工作新思路,取得了良好社會成效。
四、全面展示交通行業的社會良好形象
繼續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各種資源開展交通法規的社會宣傳,結合各類整治活動邀請常熟電視臺、電臺交通廣播、常熟日報等媒體開展隨車采訪,在春運、包車客運專項整治、危險品運輸專項整治及整治非法駕培時開展宣傳,基本做到平均每月一次的頻率,在媒體發聲,營造對于執法有利的輿論氛圍。另外,局領導走進午間風法治會客廳,與廣大聽眾就港口碼頭的規范化管理作了宣傳和交流,為全面推進全市內河港口碼頭安全規范,航道整體環境明顯提升,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度任務和綠水青山打下堅實的基礎。交通管理面廣量大,與百姓工作生活密切相關。面向社會大力宣傳交通法律法規,提高交通法規公眾知曉程度,引導群眾運用合法方式從事運輸經營活動是我們“七五”普法宣傳的重要內容。
充分發揮法治文化的引領、熏陶作用,把法治文化納入交通運輸文化體系。進一步完善了南、北車站兩個宣傳陣地,設置交通法規宣傳欄;積極參加“3·15”消費者維權、法制宣傳月、“12·4”國家憲法日宣傳;積極參加法宣辦組織的各項活動;其中,虞山所陶慕男同志被蘇州市評為十佳“普法達人”。另外,加大了新媒體法治宣傳力度,公路處和運管處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移動媒體平臺,提高交通法制宣傳教育的影響力。
交通依法行政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對標上級高要求和先進地區做法,還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建立依法行政長效機制方面還要多作研究,創新思想,突出成效;二是審批制度改革,政務一張網推進工作要進一步加快,盡快對接解決條線部門業務系統與市級平臺的聯通;三是執法人員的主動服務、優質服務意識還需要進一步提升。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推進執法改革。按照上級部門部署要求,積極開展調研,在借鑒省內外其他地區先行先試經驗的基礎上,穩妥有序實施交通綜合執法改革。針對涉改事業單位職能劃轉,做好有關執法管理體制機制調整工作,促進整個執法體系高效運作,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二)進一步發揮交通運輸法制機構綜合、指導、協調、服務作用。加大對法制工作的投入,加強對法制工作者的培養,不斷提高其協調能力、寫作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強化法律知識和業務水平,促進我局交通運輸法治工作水平進一步提升。
(三)加大對基層執法人員的指導,使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明顯提高。定期深入各執法單位,加強與基層執法人員的交流、討論,杜絕一切超范圍執法,以及違法上路攔查車輛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