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福街道
1.綜合辦公室
2.黨建工作辦公室
3.經濟發展辦公室
4.財政和資產管理辦公室
5.社會治理和社會事業辦公室(退役軍人服務站)
6.農村工作和建設管理辦公室
7.便民服務中心
8.綜合行政執法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按有關規定設置街道人大工委、紀工委、人武部和群團工作機構。
按有關規定設置司法所,負責重大決策、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執法監督、行政復議應訴等基層依法治理、法治建設工作,推進依法行政;負責法治宣傳、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公共法律服務、社會矛盾糾紛調解等司法行政工作。
二、虞山高新區
1.綜合事務局(財政和資產管理局)
2.招商局
3.科技人才局
4.經濟發展局(應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