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黨政辦公室(宣傳辦公室)主要職責
綜合協調開發區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擬定黨工委、管委會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重點目標計劃;抓好黨工委、管委會工作部署及領導批示的貫徹落實和督促檢查工作;系統性、全局性把握新聞宣傳的重點,做好各類新聞宣傳文稿審核,提升新聞宣傳水平;協調開發區領導公務活動及機關重要活動;組織開展全局性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開發區辦公自動化等系統開發建設及運行維護的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開發區公文及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審核、制發;負責各種文電的收發、傳遞、交換、催辦、立卷歸檔工作;負責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依法行政、會務、信訪、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招商局(綜合保稅區管理、服務業發展局、國際物流園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
負責開發區招商引資和綜合保稅區日常運行工作。制定相關主導產業招引的年度工作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制定招商引資工作規劃及其年度工作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制定招商引資工作目標責任制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開展招商投資政策咨詢服務和招商項目的信息收集、預測分析及可行性研究,擬定招商引資工作方案;做好招商項目洽談、簽約、報批和項目開工等組織協調工作;編制招商引資產業政策扶持發展資金使用計劃并負責申報和使用管理;做好招商引資區鎮聯動協調和推進工作;銜接來我區招商項目考察的接待工作,組織對外招商活動,負責策劃、組織、參與境內及境外的招商引資說明會、經貿洽談等招商活動;負責招商宣傳推介資料的編制和更新,做好開發區投資環境的宣傳。研究綜保區政策,做好進區項目建設和生產服務工作;負責陸路通關點與綜保區整合后的日常運作及管理;負責綜保區區域管理;引導進區各類專業公司開展好各類保稅物流、保稅展示、保稅研發、貿易及檢測維修等業務;協調配合海關、稅務、外管等部門的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常熟國際物流園整體規劃、項目招引落戶、政策研究、園內企業管理、數據收集統計上報及相關工作協調。
(三)經濟發展局(汽車產業發展局)主要職責
負責開發區的經濟建設發展工作。編制經濟發展、汽車產業、發展規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制定經濟運行年度調控目標和措施;貫徹國家產業政策,指導工業結構調整、企業投資方向、企業節能和循環經濟工作;指導企業利用外資和外經、外貿工作;指導企業體制改革和資產經營工作;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的生產質量管理和行為規范工作;負責現有企業增資擴建,入駐項目建設協調工作;做好企業供電、供水等生產生活要素的統籌協調工作;做好產業統計、經濟運行分析等工作;做好區內企業產業協作配套及相關協調工作;做好汽車產業促進、服務等工作。
(四)科技創新局(聲谷產業發展辦公室)及常熟科創園管理服務中心主要職責
1、科技創新局:負責常熟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創新和知識產權工作;編制科技創新產業規劃,制定科技創新獎勵與扶持政策;制定科技創新工作計劃、管理辦法;承擔區內科技發展資金的管理工作;承擔區內企業科技項目、高企等的申報、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科技創新、人才項目的引進和管理;制定并實施知識產權工作計劃,承擔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國內外科技和產學研合作與交流,負責公共技術平臺、高校、科研院所平臺、國際合作基地等建設與管理;牽頭負責“蘇州·中國聲谷”創新項目建設工作;完成常熟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2、常熟科創園管理服務中心:負責科創園招才引智工作。加快園內大學研究院、科技創業園、留學人員創業園等載體建設;加大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力度,全力引進高層次人才和項目;推動“區、校、企”的合作和交流,增強區內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加快吸引并集聚一批創業創新人才和項目,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不斷提高開發區科技創新和自主創新能力,加快常熟經濟開發區轉型升級;完成常熟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財政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
負責開發區的財政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編制年度財政預決算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組織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做好碧溪街道的財政統籌安排;制定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并實施監督;監管各單位預算內外資金、開發建設資金使用;核算土地拍賣收入,土地出讓金收入和相關費用;審核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的預算、決算;指導和管理企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做好融資與債務的管理工作;做好國有(集體)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的清產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的管理工作;負責國有(集體)資產的收益收繳工作。
(六)組織人事勞動局(黨群工作辦公室)主要職責
負責開發區組織人事、機構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開發區非公黨建和群團工作。編制人力資源發展規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負責人才智力引進、人力資源培訓、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管理工作;配合協調碧溪街道人力資源開發利用和勞動就業、再就業工作;規劃和指導人力資源市場的建設和發展;指導、協調企業用工和勞動保障,監督檢查企業勞動保護、勞動合同等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抓好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工作;指導、協調勞動爭議處理,協助調解仲裁勞動爭議案件;抓好黨工委、管委會機關及其下屬企事業單位的組織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工作,做好機關干部的考察、選拔、聘用及調配工作;做好行政、事業及直屬企業工作人員招考錄用、考核獎懲、職稱評定、工資福利、辭職辭退等管理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的建設與管理,做好新黨員發展工作;開展體育、統戰等工作;指導工、青、婦、老干部等工作。配合宣傳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本區宣傳思想文化各項工作,包括黨的理論宣傳教育和基層黨校建設、新聞宣傳、對外宣傳、網絡宣傳管理、精神文明建設、社會科學研究和普及、文化事業繁榮和文化產業發展,參與招商引資的對外宣傳等。
(七)規劃建設局(濱江市政公用事業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
負責開發區規劃建設工作。編制開發區(碧溪街道)國土空間規劃、專業規劃、控制性規劃及修正性規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制定建設項目規劃方案,參與建設項目選址、環境評估和可行性研究;受理建設項目相關業務,授權審核“一書兩證”(不含工業倉儲類項目建設工程許可);制定公用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的建設方案;做好道路(含雨污水管)橋梁、水、電、氣、通訊、綠化、消防、人防和配套設施工程的招投標工作及建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市政設施養護;配合轄區內防汛日常工作;督促、檢查、服務區域內建設工程項目,協調配合相關維穩和動遷工作。
(八)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與環境保護局(社會綜合治理辦公室)主要職責
負責開發區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區域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督促。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定轄區綜合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環境保護的意見、規劃、規定,經批準后組織實施;承擔轄區內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依法開展區域內工礦商貿企業和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包括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等);配合上級做好區域內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及信息上報工作;負責授權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行政處罰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及消防工作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指導區域內安全生產及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做好上級政府和職能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要求和各類專項行動;承擔區域內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轄區內企業日常環境監督管理、污染防治等工作;做好“三同時”管理工作;協調處理轄區內環境信訪問題,配合做好環境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及信息上報工作;開展環境創優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開展區域維護社會穩定的分析研判,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各類群體性事件;建立健全穩評體系,全面服務項目建設。
(九)化工園區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
負責擬訂和落實化工園區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貫徹落實相關產業政策;承擔化工園區化工生產安全環保整治提升工作職責;承擔化工園區內企業單位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依法監督化工園區內企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化工園區內企業單位依法開展監督檢查;配合做好化工園區內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上報化工園區內安全生產事故,處理安全生產信訪等;依法對化工園區內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化工園區內的環境監管、環境信息工作;負責上報化工園區內環境重特大污染事故、生態環境事件并配合做好調查處理工作,調解污染糾紛,處理環保信訪等;負責化工園區內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統籌化工園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化工園區應急預案;承擔化工園區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園區企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配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行政審批局主要職責
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負責上級政府賦權及全區行政審批事項管理,行使相關的行政審批權;負責簡化行政流程,規范行政服務,提高辦事效率;督促駐區單位相關行政許可、非許可項目進駐服務大廳窗口,并進行監督管理;扎口管理全區非行政許可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依據法律法規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配合相關部門清理全區非許可事項和服務事項,清理和規范行政許可事項;制定各項行政服務制度和管理辦法,并對窗口及其工作人員實行日常管理和考核;牽頭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審批“綠色通道”項目的聯審聯辦;會同相關部門擬訂行政服務相關發展規劃并對涉及行政許可的業務實施管理;承辦上級和經開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主要職責
負責開發區紀檢監察工作。履行紀律檢查職能,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協助開發區黨工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對轄區內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健全權力運行制約監督機制;監督開發區領導班子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事項;受理處置黨員群眾檢舉舉報,開展談話提醒、約談函詢;檢查和處理轄區內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進行問責或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完成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