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現公布常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政府辦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個部分組成。
一、總體情況
2020年,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市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為抓手,深入貫徹上級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準確執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更高質量政務公開推動“六穩”“六保”落實落地,助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為奮力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提供有力支撐。
(一)主動公開情況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下發《當前政務公開重點工作安排》,進一步要求各行政機關持續推動政務運行公開透明,一體推進政策發布解讀回應,著力加強政務公開制度執行,不斷強化政務公開工作保障。圍繞啟用蘇州市統一技術平臺,4月26日召集各板塊和政府部門舉行全市政務公開培訓,邀請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術人員,講授政府網站新平臺業務操作以及對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檢查指標進行了解讀,指導各行政機關進一步提升政務公開工作業務水平。
二是加強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出臺《常熟市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具體工作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將各項工作細化分解。26個試點領域市級主管部門和各鎮(街道、開發區)根據國務院部門制定的試點領域標準指引和本級政府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確定完成26個領域市級政務公開事項,基本編制完成26個領域市、鎮兩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
(二)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結合貫徹新《條例》,制定出臺《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省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程序和答復規范的通知》,準確適用依申請公開各項規定,嚴格落實依申請公開辦理程序和答復規范,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均按時答復,未出現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敗訴案件。
(四)政府信息資源管理情況
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常熟市人民政府”網站、政務服務網等日常管理和常態化監管工作,嚴格落實信息網上發布審核機制,從源頭上確保公開實效,切實提升公開質量。強化數據資源歸集和共享,運用大數據有效形成重點人員信息管控閉環,精準助力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
(五)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一是提升政府網站運營水平。積極配合上級做好網站集約化工作,6月啟用蘇州市統一技術平臺。健全信息采集、審核、發布、更新機制,保證發布信息的準確、及時、全面、高效。2020年,“常熟市人民政府”網站共發布信息24693條,其中政務公開信息3119條;在線咨詢共收到3425條;可全程在線辦理政務服務事項1274項,全年辦理54112件;發布征集調查10期,開設在線訪談41期,收到反饋意見980件、留言3425條。
二是做好政務新媒體管理工作。加強全市政務新媒體常態化監管,嚴格落實日常監測、定期核查、情況反饋和印發通報相結合的常態化監管制度。全年印發6期檢查通報,針對省和蘇州市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的監管通報,對通報的單位,全部落實整改。在全市政務新媒體督查清理中,全年共關停注銷政務新媒體賬號6個。
(六)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已列入全市行政機關年度績效考核,持續做好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常態化監測,及時解決存在問題。出臺《常熟市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辦法(試行)》,首次在全市層面對政務公開工作實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促進各級、各部門認真履行職責,系統提升考核工作的科學性、精準性。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10 |
10 |
87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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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45 |
9 |
0 |
0 |
0 |
0 |
54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2 |
1 |
0 |
0 |
0 |
0 |
13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8 |
4 |
0 |
0 |
0 |
0 |
22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1 |
2 |
0 |
0 |
0 |
0 |
13 |
||
(七)總計 |
44 |
7 |
0 |
0 |
0 |
0 |
51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2 |
2 |
0 |
0 |
0 |
0 |
4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常熟市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上級要求和公眾期待相比還有一定差距,標準化規范化程度還有待提高,依申請公開辦理有待規范,政府信息資源基礎工作還不夠扎實。2021年,常熟市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新《條例》,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加強政策文件解讀力度。堅持“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進一步建立健全解讀全鏈條管理機制,正確把握政策解讀的節奏和力度,確保政策解讀與公文辦理環節的有機融合,提高政策文件解讀率,做到群眾看得到、聽得懂、用得上、信得過、能監督,增強公開信息的吸引力、親和力。二是加強依申請公開辦理。針對依申請公開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加強工作研究和經驗總結,完善辦理程序,優化辦理流程,暢通受理渠道,方便群眾申請,確保答復合法有據,流程規范合理,形式嚴肅嚴謹。三是提升隊伍素質。加強對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提前制定年度培訓計劃,精心安排培訓科目和內容。加強政策理論學習和業務研究,提升政務公開工作人員工作技能,增強專業素養,強化公開理念,提高指導、推動政務公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