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江蘇省財政監督條例》《江蘇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常熟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常熟市實際,出臺《常熟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二、出臺背景
2023年10月,我市出臺《關于推進常熟商務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3-2025)》(常政辦發[2023]94號)。為明確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向、使用、執行、績效管理和資金使用各方職責等內容,我局結合實際出臺《常熟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三、主要目標
按照“重點突出、權責明確、公平公正、規范有效”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對常熟市財政局、常熟市商務局的管理職責做出明確約束,促進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符合《若干政策》規定,保障《若干政策》的有序推進和執行。
四、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以江蘇省財政廳出臺的《江蘇省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內容框架與順序為基礎,共6章,15條。第一章總則,第二章管理職責,第三章資金支持方向,第四章使用和執行,第五章績效管理和監督檢查,第六章附則。
(一)關于概念定義。“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指專項用于支持《若干政策》中的項目,旨在扶持我市商務事業發展的財政專項資金。
(二)關于管理職責。《管理辦法》規定了專項資金使用的部門的職責,分別為市財政局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審核資金預算、績效管理監督等資金使用的監管職責,市商務局制定申報指南、審核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等資金實施階段的職責,板塊財政部門配合下達專項資金、做好項目績效管理等配合市局的管理職責。
(三)關于資金支持方向。《管理辦法》根據《若干政策》規定,明確資金支持方向包括:促進外貿穩中提質、引導跨境電商高質量發展、推動穩妥有序走出去、推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促進利用外資高質量發展、支持電子商務創新發展、推動現代商貿流通業發展和促進消費,以及在政策期限內經市政府批準同意的其他用于商務高質量發展方向的扶持事項。
(四)關于使用和執行。《管理辦法》按照《江蘇省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明確了市商務局在專項資金使用過程中的具體流程、專項資金分配的方式、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應具備的基本條件以及項目就高不重復獎補的基本原則。
(五)關于績效管理和監督檢查。《管理辦法》明確了專項資金實行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以及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對專項資金承擔的績效管理和監督檢查職責,此外還明確違法騙取專項資金行為的懲處措施。
五、施行時間及期限
《管理辦法》自2025年1月30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