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印發《常熟市工程渣土接收消納管理辦法》的通知
常政發規字〔2025〕1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常熟經濟技術開發區、常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常熟國家大學科技園、虞山高新區、服裝城管委會,市各委辦局、直屬單位(公司):
經市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將《常熟市工程渣土接收消納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常熟市工程渣土接收消納管理辦法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39號令)《蘇州市建筑垃圾綜合治理工作辦法》等文件規定,結合當前工作實際,進一步提升全市工程渣土消納監管水平,特制定本辦法。
一、主要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建筑垃圾管理法律法規,系統梳理工程渣土消納監管的重點工作任務,全面構建“土源掌握清晰、運輸監管嚴密、消納處置有序、執法查處嚴格”的監管體系,徹底遏制非法運輸、非法處置等違法行為,確保全市生態環境安全。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機制
按照“自上而下、市級統籌、部門協調、聯動監管”的原則,市級成立工程渣土消納監管工作專班,城管、公安、資規、農業農村、水務、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協同聯動、會商會審,屬地板塊落實接收消納全過程監管和執法。
1.強化供需“兩庫”建設。一是需求庫:結合《蘇州市工程渣土消納點專項規劃(2024-2026)》涉及我市規劃點位,以及2025-2026年我市需土項目儲備庫,由城管部門牽頭,會同資規、農業農村、水務、生態環境等部門進行會審,形成消納點位“全市一張圖”,構建需求庫。二是供源庫:由城管部門對接、收集有意向至我市消納的項目,提供項目名稱、出土量、出土時間、土壤質量等基本土源信息,結合常熟市域內存量露天堆土等土源情況,構建供源庫。需求庫和供源庫由市工作專班及時更新,做到依法應納盡納。(牽頭單位:城管局;責任單位:資規局、農業農村局、水務局、交通局、常熟生態環境局,各板塊)
2.強化項目分級匹配。需利用消納工程渣土的,要按照“屬地(部門)上報—部門會審—納庫管理—統籌匹配”的流程,由市工作專班權衡需求庫、供源庫情況,在出土量、時間及土壤質量等方面進行分級匹配、統籌平衡。(牽頭單位:城管局;責任單位:資規局、農業農村局、水務局、交通局、常熟生態環境局,各板塊)
3.明確接收消納流程。由需土項目所在板塊提出利用消納點入庫申請,并經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會審確認后,將點位納入需求庫。同時,從供源庫中匹配相應土源,相關管理部門依法為土源方施工單位辦理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備案和建筑垃圾處置核準行政許可。需土項目所在板塊制定工程渣土接收消納管理方案。(牽頭單位:城管局;責任單位:公安局、資規局、農業農村局、水務局、常熟生態環境局,各板塊)
(二)全面規范消納管理
4.強化消納場所管理。市工作專班牽頭相關部門對消納點涉農、林、草、水以及生態管控等情況進行會審確認后,納入“蘇州建筑垃圾數字化監管平臺”工程渣土利用消納點位庫。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的消納點建設運營標準執行。管理單位需依法依規做好消納點的分級建設和管理,落實公示牌、視頻監控、圍擋、沖洗、臺賬等具體配套措施。(牽頭單位:城管局;責任單位:資規局、農業農村局、水務局、常熟生態環境局,各板塊)
5.探索市域外接收消納費用結算模式。按照《蘇州市工程渣土跨區域平衡處置和補償管理暫行辦法》(蘇府辦〔2024〕149號),直接結算消納費用,并根據實際運距調整結算價,協調推進各方規范運作。(牽頭單位:城管局;責任單位:各板塊)
(三)加強運輸過程監管
6.落實運輸企業核準。實施運輸企業、運輸車輛專庫專項管理,依法執行建筑垃圾運輸企業準入制度,規范核準流程,定期公布合規運輸企業、運輸車輛信息,嚴格落實密閉運輸、按規定線路運輸,確保無超載超限。加強車輛車況檢測,統一安裝信息化車載設備等。鼓勵建筑垃圾運輸企業購置使用低排放、輕污染的新能源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牽頭單位:城管局;責任單位:公安局、交通局,各板塊)
7.加強數字智能監管。依托蘇州建筑垃圾數字化監管平臺、常熟渣土車智慧管理系統,借助公安集成指揮平臺、交通運政平臺等系統,利用衛星定位、車載視頻等,實時監測車輛狀態、軌跡、電子聯單、土源地、消納地及運輸量等信息,重點對市域外工程渣土電子聯單運行進行監測,落實“一車一碼”,形成閉環管理。(牽頭單位:城管局;責任單位:公安局、交通局,各板塊)
8.做好陸路運輸管理。公安交警、交通部門明確建筑垃圾運輸時間、線路并落實監管,對非法改裝、超載超限、闖禁區等車輛嚴格查處。對行駛中出現的污損路面等問題,按“誰產生、誰清理”的原則,對運輸企業、運輸車輛依法進行管理。(牽頭單位:公安局;責任單位:交通局、城管局,各板塊)
9.強化水路運輸管理。交通部門做好水運中轉碼頭建設運營的審批和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水路運輸的審核和監管工作,指導水運中轉碼頭安裝周邊圍欄、地面硬化、智能道閘、稱重地磅等硬件設施。城管部門按規定指導碼頭至消納點的建筑垃圾處置證辦理。(牽頭單位:交通局;責任單位:公安局、城管局,各板塊)
(四)嚴厲打擊偷運偷倒
10.實行網格巡查。屬地應當落實網格巡查工作,網格責任落實到人,加強偷倒問題易發、多發、頻發的重點區域、點位巡查,及時上報巡查情況并落實管理措施。(責任單位:各板塊)
11.落實技術支撐。屬地及公安、城管等部門通過無人機自動巡航等方式,定期開展全區域全覆蓋式巡查。同時,對反復發生偷倒等重點區域,采取加裝電子監控等措施。對未能及時發現的偷倒問題,利用技術手段進行溯源查處。(牽頭單位:城管局;責任單位:公安局,各板塊)
12.強化快速處置。屬地發現偷倒問題后,第一時間組織處置和清理,快速發現和處置建筑垃圾亂堆亂放問題。市、鎮兩級管養道路區域出現偷倒,按不同管理層級分別由道路管養責任單位和各屬地板塊組織清理恢復。(牽頭單位:城管局;責任單位:住建局、交通局,各板塊)
三、工作保障
市工作專班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加強檢查、定期通報,扎實推進各項工作任務。各部門及屬地要按照職責切實履行管理責任,利用網格化巡查管理和各類投訴舉報線索,快速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工程渣土偷倒亂倒。管理單位對消納的工程渣土做好全過程土質檢測,規范接收消納工作。市紀委監委對各部門及屬地工程渣土接收消納管理推進情況進行督查,對非法接收消納、推進不力的,依規依紀依法處置。
本辦法自2025年6月6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30年6月5日。
附件:常熟市工程渣土接收消納管理工作專班成員
附件
常熟市工程渣土接收消納管理工作專班成員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工程渣土接收消納管理,決定成立常熟市工程渣土接收消納管理工作專班。成員名單如下:
主 任:韓曉誠 市政府副市長
副主任:李彥久 市紀委常委、市監委委員
艾 萌 市府辦副主任
凌志勇 市城管局黨組書記
成 員:唐 宇 市公安局副局長
高 虎 市司法局副局長
羅向為 市資規局副局長
張 宇 市住建局副局長
秦 怡 市城管局副局長
黃若葵 市交通運輸局黨組副書記
金 輝 市水務局副局長
王 中 市農業農村局總畜牧師
錢美芳 市數據局副局長
陳 秋 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張金宗 常熟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汪志軍 虞山街道黨工委委員
王建明 常福街道黨工委委員
劉 祎 常熟服裝城黨工委副書記
吳 勝 琴川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呂 宏 海虞鎮副鎮長
徐 斌 梅李鎮黨委委員
陸建佑 辛莊鎮副鎮長
劉 呈 古里鎮黨委副書記
李 慶 支塘鎮黨委委員
黃立冬 沙家浜鎮副鎮長
楊 萌 董浜鎮黨委副書記
彭少波 尚湖鎮副鎮長
尤 軍 碧溪街道黨工委委員
劉 強 東南街道黨工委委員
楊 銘 市交通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各鎮(街道)建立相應工作班子,明確分管領導和責任部門。工作專班成員如有變動,由成員單位自行調整,報專班備案,不再另行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