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常熟市農藥集中配送
及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常政辦發規字〔2024〕2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常熟經濟技術開發區、常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常熟國家大學科技園、虞山高新區(籌)、服裝城管委會,市各委辦局、直屬單位(公司):
《常熟市農藥集中配送及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實施辦法》已經市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常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5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常熟市農藥集中配送及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實施辦法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學習運用“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經驗有力有效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部署要求,規范本市農資市場秩序,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持續保障農資質量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減少農業面源污染,持續改善農村生態環境,推進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一條 按照“政府采購、統一配送、零差率銷售、統一回收處理、信息化管理、財政補貼”的原則,開展農藥集中配送及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實現農民生產成本降低,農業綠色發展,農村生態環境改善。
第二條 集中配送實施范圍為本市糧油、蔬菜、瓜果等農作物生產過程中實際應用的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并對集中配送農藥的包裝廢棄物進行回收和無害化處理。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業投入品作為集中配送農藥。所配送農藥列入上級農業農村部門推薦農藥目錄或通過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測試并已列入適合本市的推薦農藥目錄。
第三條 以市供銷合作總社全資企業常熟市農業生產資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農資公司)和政府定點農藥配送站(以下簡稱農藥配送站)作為農藥集中配送及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實施單位,具體負責采購、配送、回收、轉運、結算等相關工作。
第四條 農藥集中配送由市農業農村局每年根據上級部門實施意見和本市防治工作的需要,分兩次提供夏熟、秋熟農作物農藥采購總目錄,按夏、秋生產季節兩次采購。市農資公司根據當年度所需采購的農藥品種,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公開招標采購,確定最終中標企業,并負責將向中標企業采購的農藥配送到各農藥配送站。各農藥配送站做好轄區內種植戶、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農業生產主體的銷售供應和服務工作,并提供相應的農藥使用方法和技術指導。
第五條 對因突發事件或病蟲害發生變化,需要臨時調集或新增農藥品種的,由農藥集中配送及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聯席會議進行審定,市農資公司及時組織貨源,實行臨時應急采購和供應。
第六條 集中配送農藥統一按采購價格實行零差價銷售。
第七條 作為農藥集中配送延伸服務,集中配送農藥的包裝廢棄物回收按照定點回收→分類整理→集中轉運→專庫儲存→有資質單位無害化處理的流程進行回收處理。在農藥配送站設置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點,統一配置相應回收桶和人員必要防護用品。農藥配送站向農戶有償回收本站銷售的集中配送農藥包裝廢棄物,現場清點數量,做好登記,付給農戶回收資金并簽字確認;對非集中配送農藥的包裝廢棄物實行無償回收。市農資公司定期將各農藥配送站回收的農藥包裝廢棄物轉運至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專庫存放,實行專人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并委托有資質的廢棄物處置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八條 市農資公司根據環保部門公布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名單,每年采用第三方公開招標形式確定有資質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作為農藥包裝廢棄物處置單位。
第九條 農藥集中配送及包裝廢棄物回收工作利用信息化平臺進行管理。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憑管理信息平臺中登記的信息在所在區域內的農藥配送站購買集中配送農藥。市農資公司和農藥配送站通過管理信息平臺對集中配送農藥采購、儲備、銷售信息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存放和轉運處理信息及時進行記錄,農藥集中配送及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通過管理信息平臺實現對市農資公司及農藥配送站集中配送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工作情況的實時監管。以電子信息取代紙質記錄,實現規范化管理。
第十條 因農藥實行零差價銷售,為保證農藥集中配送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工作正常開展,市財政對農藥配送及包裝廢棄物回收給予農藥實際配送金額的21%作為經費補貼,其中市農資公司經費補貼占8%,農藥配送站經費補貼占12%,市供銷合作總社農藥采購、包裝廢棄物處置等經費補貼占1%。推進農藥及其包裝廢棄物可追溯體系建設,實施主體集中配送的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率達到100%的,經費補貼全額撥付;高于95%(含)不足100%的,經費補貼按相應比例撥付(不含兌付農民的回收資金);低于95%的,取消經費補貼及集中配送資格。相關資金由市財政撥付至市供銷合作總社,并由市供銷合作總社撥付至實施主體。具體實施細則由農藥集中配送及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另行制定。
第十一條 建立農藥集中配送及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市供銷合作總社、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常熟生態環境局、各鎮(街道)組成,市供銷合作總社為牽頭單位,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參加。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由市供銷合作總社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研究制定農藥集中配送及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具體實施細則,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第十二條 市供銷合作總社負責抓好全市農藥集中配送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各環節工作的具體落實。負責健全集中配送網絡、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和相關宣傳培訓工作,負責核實各農藥配送站農藥集中配送數量和回收數量,按“先回收,再兌付”的原則,對集中配送農藥的包裝廢棄物回收情況進行考核后,撥付相關經費補貼。市供銷合作總社優化農藥配送站布局,逐步調整一批配送規模小、服務能力差、與信息化管理模式不相適應的農藥配送站。鼓勵農藥使用者采取線上訂購,市農資公司直接配送的模式。市農資公司嚴格落實農藥進銷索證索票制度,切實保證農藥質量和安全,確保采購的農藥及時足量配送到位。市農資公司做好農藥包裝廢棄物的收集、存放和數量核實,確保集中配送農藥的包裝廢棄物全量回收。
第十三條 各農藥配送站按本辦法規定和農業生產需要及時服務到位,利用信息管理平臺做好農藥經營和包裝廢棄物回收臺帳登記。不得私自外購、外銷農藥或擅自加價銷售,不得在集中配送和回收數量上弄虛作假,有以上行為的,取消集中配送資格及相應補貼,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種植戶、家庭農場、合作社等農藥使用者應認真履行土地流轉協議中農藥集中配送及包裝廢棄物回收等工作義務,對未有效落實相關義務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對不履行回收義務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農業投入品生產者、銷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回收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包裝廢棄物或者農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回收農藥包裝廢棄物交由專門的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農業投入品使用者為個人的,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進行處罰。
第十四條 市農業農村局提供年度農藥推薦目錄,開展農技培訓指導,負責農產品農藥殘留和農藥質量抽檢。市財政局負責做好財政補貼資金安排。常熟生態環境局負責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活動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各鎮(街道)按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做好本轄區集中配送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的宣傳推廣和協同監督管理,督促引導農戶及時、正確收集處置農藥包裝廢棄物,定期通報發現的問題情況,堅決遏制隨意丟棄農藥包裝廢棄物的現象。
第十五條 加強對農藥集中配送和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的日常監管,制定考核辦法,嚴肅工作紀律,相關工作列入各鎮(街道)年度考核內容,市供銷合作總社負責實施考核考評。強化對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管,定期開展審計檢查,確保財政資金使用規范、到位。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4年7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原《常熟市農藥集中配送體系建設實施意見》(常政辦發〔2018〕58號)、《常熟市廢棄農藥包裝物統一回收集中處理實施意見》(常政辦發〔2017〕198號)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廢止。